张小娴写过这样一则故事。男人突然向同居许久的女人提出分手。女人茫然不知所措,伤心,向好友求助。在好友楼下等待良久,是夜,却见男人同好友双双归来,亲密万分。女人惊讶悲愤之余,故作镇定对男人说,如果你们结婚,请通知我。很俗气的故事。别急,精彩的总在最后。不久,男人自国外寄一张卡片给女人。你说如果我们结婚,通知你。其实在那之前我们已经结婚。多么荒诞,以为别人是第三者,不曾想自己才是。然后小娴说,生活总是这样,由无数荒诞组成。
看《旺角黑夜》有当初看上则故事时的荒谬感觉。几乎没人存着坏心,最后却有三个人莫名其妙地丧命,一个杀手,一个毒贩和一个警察。一切仿佛命运大手在后推动,半点不由人。都是命,逃也逃不掉,即便本是好人也要双手沾满鲜血。
旺角
全球人口密度最高之地区。人多的地方永远是非多,罪恶也特别多,藏污纳垢,不在话下。尔冬升开篇即用黑灰色向我们展示了光鲜外表下的灰色地带。嘈杂,混乱,争斗,飚车,事故,死伤,一气呵成,看得人眼花缭乱。整个故事由此而起,是起因却不是大头,尽管有着帮派斗争的唬人外表。
来福
来福当然不是《花仙子》里那只会说话的狗。来福是人,中国大陆农民。最普通的乡村名字,很正常。只是当这个叫来福的人顶着吴彦祖面孔出现时,事情就变得无比奇怪。
吴彦祖这个人始出道就是美少年。当年《美少年之恋》,一群女人被他的警察扮像迷得七荤八素,“制服诱惑”来的。年纪渐长,影片渐多,男人魅力自然散发,表演娴熟起来,不单卖张脸。待得《新警察故事》也拿金马奖最佳男配。所以其实表演方面并无不妥。演得极卖力,放慢语速作木讷状。只是那样洋气的长相,那样的说话口音,实在没什么说服力。以至于第一个射击镜头,一闪而过的表情让我几乎以为看到了《新警察故事》的祖。人长得太好也是负担。
为了找心上人,也为了探寻村里人被骗至香港的真相,只身来到香港做杀手,遇到同样大陆出来的单单。两人相遇,改变对方一生,颇有些《甜蜜蜜》的意思。只可惜形相近而意相远,终于不能善终。
素儿和丹丹
两人仿佛前世今生。整个旺角这样的女孩不知多少,为着讨生活赔上身体,尊严,乃至一条命。幼时都是粉斟玉琢可人儿,被至亲妹妹妹妹的叫,捧在手心呵疼。未曾想要来受这番苦难。
素儿出场颇优雅,缓缓打开盒饭盖子,顺一顺头发,慢理斯条,像是在吃什么了不起的美食。不过是最简单的饭盒。临了却是不成人形的躺在床上孤独死去。单单好些,历尽世事,逃出生天。因着来福,未遇来福,她就是下个素儿。张柏之裹着半新不旧的红大衣,挎着夸张颜色的包,操着特有声音游走于旺角街头,活脱脱一名大陆女。年轻一辈中最被看好,自有她的道理。
苗SIR,鬼叔与志斌
最荒诞的一群人。一蹶不振的上司,吊尔郎当游戏人间的前辈,脑子中只有开枪这个念头的新兵。我不知道尔冬升拍片时怎生想法,对警察的嘲讽却是少不了的。
方中信一枪杀了一个歹徒后完全变个人,事业家庭皆不顺,郁郁不得志。梁俊一不同,以开枪击毙两个人为豪。被教导说,那是人命啊,坏人也是人命一条。凡事想三秒再做。全然不接受,愣头青般冥顽不灵。这样的搭配难免想起《枪王》中张国荣的阴戾角色,RICK面带微笑说我开枪杀了人以后竟然觉得很开心很过瘾。完全异于常人的反应。大抵这类人都有些偏执,也都没什么好下场。钱嘉乐最有趣,一本正经做事样子,却把一群人带到按摩房前。大家一哄而散,只有梁俊一愣头青般不明所以。笑笑说,贼要慢慢抓,警察也要下班。感觉怪而合理。
旺角黑夜
本来只是小混混间的普通争斗,不想死了人,上升成帮派斗争。警察自然责无旁贷,非制止不可。没头苍蝇似的四下打探,一无所获。被上司很刮一顿,找了几天找不到人,旺角才多大。今天圣诞夜,你叫警务署长怎么跟媒体交待?一旁的同僚煽风点火,添油加醋。气忿,好啊,你行你来找,大家都不要过圣诞了,把旺角翻过来也要把几个人找出来。于是行动,代号“旺角黑夜”。原来也不过为了争意气,警察与混混又有什么两样,多身制服罢了。一切都像是儿戏。
奇突桥段。一群警察在门口候着等待杀手出现,未曾想遍寻不获的黑帮老大就在门内。那个时刻准备开枪的家伙等不及地一枪轰掉陌生人的脑袋。全体出动帮他掩饰,务必做出意外状,甚至打算弄来毒品,怎知死人原就藏着大批。不经意间破获大案,一组人扬眉吐气。庆祝,街边吃宵夜,浑然不觉对面楼中凶案。要等到满头满脸均是血的人冲到街上拿枪出来才发现事态不对。又是志斌,全然不顾劝阻,奔在前面拔枪要射。可是枪呢?早被收作证物,转瞬间被击中头部。不知这算不算一报还一报。都是巧合,巧,巧到不能再巧,巧到怎么看都觉荒谬。然,这就是生活,没什么道理可言。
四句话
其实是三句,只是第一句重复了两次。
开篇,两人坐在台阶上。想找的找不到,不想见的送你眼前来。缘份,有缘,一定能见到的。有孽也行。感觉像是男女之间,缠绵悱恻。其实不是,中段谜底揭晓。官兵抓贼的慨叹竟也能说的这样文艺,不是不奇怪的。
后两句则像问答。
香港空气质量那么差,为什么还被称为香呢?
昔日,香港制香,故名香港。
最合衬的收尾。
封面上很洋气的吴彦祖握着洋气的张柏芝的胳膊。但是在剧终他们是一身衣服都没换的来自于上不起学之前没修公路的湖南的男女青年。在香港这个花花世界赚着并不正当的钱。被欺辱被骗然后因为自己的冲动将自己逼入绝境。
另一条主线(其实默默的觉得这才是主线,方中信出现的真的早很多)警察。港剧里,对于我这种不怎么看的路人来说,最常见的元素就是警察,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热血正义与黑灰虚伪的冲突,如何能够保证自己去实现理想的机会,还有那么多的人,那么多因为一个失误会因此失去机会(工作、生活、生存的机会)。杀了毒贩阿彬不难过吗?难过。但是他的冲动对于案件以及警队都是没有帮助的。要理智稳妥的处理好一切。我还以为那个阿鬼会死呢,他混日子,好心肠。阿彬说他们是坏人。阿鬼说坏人也是人。是的 没有人能自诩为上帝决定绝对的正义。幼稚警察还不如坏警察呢。
剧中让有混血基因的人演土老冒,不停的说自己没文化没钱,来做妓女做杀手回家要过日子。就用这种矛盾吸引着观众,崩溃,但是在结尾依然能够感受到小人物的那种悲凉。
这个片子中的有很多组对比,内地香港,警察坏人,警察和“坏”警察,有钱的小人物和穷的小人物,黑社会和黑社会,扮演着和角色。谁都说不上谁好,谁也都别说谁坏,只是生活,过日子而已,每个人的杯具都是咎由自取,是有自身经历性格决定的,怪不得社会和别人,当然冲突交融的社会环境加速了这些命运的产生。这就是一部片子要将矛盾聚集在一起才能集中的表现出现实生活的各种。
细节很到位,才更能从别扭的扮演者和角色的矛盾中感受到导演想表达的冲突和矛盾。
这些矛盾在生活中可能没有这么尖锐,可它无处不在。
第一次接触尔东升的电影,感觉同《无间道》一样,表面上是一部警匪题材的商业片,但整片灰暗的色调和人物有意无意冒出的哲理性的对话,使得本片自始至终都带着一丝文艺气息。看完全片,觉得导演似乎讲了很多东西,却无法从中得出一个明确的主题来。导演的意图或者就是为了在旺角这一个特别的地区展现各式各样人物不同的生存状态和感情冲突,侧重点在于营造一种黑夜的氛围,至于是非善恶,全在于观众自己的判断了。以我来看,影片主要涉及了以下几方面的话题:
首先,黑社会犯罪的话题。一开始只是两个小贩为争夺客户而吵架,立即升级为两个黑社会帮派的群殴,进而互相报复行凶,甚至买凶杀人。这一方面说明了大争斗往往是由小摩擦引起的,另一方面也指出了香港的一个社会现实,即人们利益至上的观念和漠视生命的态度。值得注意的是开始的情节里有一个硬币掉入下水道,而影片最后的镜头是阿丹发现了来福塞在她包里的一叠钱,这是个令人深思的呼应。
其次,关于好人坏人定义的话题。男女主人公一个是杀手,一个是妓女,但两人无疑都有良善的一面。对于警察来说,似乎总是正义的一方,但也有着不可告人的黑幕。有一个人物老六,立场在黑帮和警方之间摇摆不定,只要对方给钱就可以了。所以人不可能好坏分明,善恶只在一念之间。
再次,是给我印象最深之处,即青春和成长的困惑的话题,这主要体现在彬仔身上。作为一个新警察,刚刚接触社会,有着少年的激情和血性,也有着明确的是非观念。而以苗警官为代表的老警察早已被社会磨圆了棱角,执行任务时希冀着不要同杀手相遇,平平安安就可以了,甚至做错了事也会制造假象、设计掩饰、逃避责任。这对初出茅庐的彬仔来说,几乎是不可理解的。在面对杀手的时候老警察都知道首先以求自保,冲在第一个的彬仔最终送了性命。
更次,乡下人进城的话题。穷困的乡下人总向往大城市的繁华,但进入以后却又会万般困惑,浮华背后的虚伪麻木跟乡下人纯朴的个性格格不入。妓女和杀手都是高风险高回报的职业,这又让他们的身份无比尴尬。所以阿丹才会说,香港就像天堂一样,就是空气脏了点。
还有,命运无常的话题。来福去香港的目的一方面是杀人,一方面是找未婚妻,都没有成功,还在阿丹的劝说下丢掉了手枪。就在他心灰意冷之时意外发现了未婚妻的下落,遭到流氓侮辱殴打之后又愤而举枪。苗警官的警队本是去寻杀手,却误杀了他人,更由此意外破获贩毒大案。警队决定收工,却又无意遇见了来福,结果两人因此而死。杀人与被杀或有宿命的意味,但一系列有意栽花、无心插柳的事件都说明了人生反复无常,结局往往不是自己所能控制。
总的来说,这部片子还是能给人很多思考的。吴彦祖和张柏芝都一反以往的形象,杀手不摆酷,妓女不作态,还都带着一丝土气。这无疑来自于回归后港人对大陆逐渐深入的了解,应该可以成为港片的一大创新思路。本片给我们的启示是,在警匪片原有的刺激包装下,不妨结合一点时代的元素,加上一点人文的思考,体现一点自己的风格,这样观众就不会仅仅看到一场单纯的警匪对话而徒呼过瘾了。
豆瓣的评分好像很紧,
有人说,豆瓣上6、7分的可能是好看的电影,因为各花入各眼。
但是豆瓣上3、4分的电影,一定是烂片。
原来一直在追TVB电视剧的,但是现在在补课阿祖的电影,
比电视剧更精致的剧情,更精致的脸庞,
TVB的小生众多,但是也没有如此的男色。
温质如玉,色若琉璃。
我想象中的潘安就长这样。
影片中一共开了8枪。第1枪打鸟,第2、3、4空枪。
第5枪误杀毒贩,
第6枪打中流氓,真是欺负人的流氓。
第7枪打中小警察,小警察的枪作为证据为装在塑料袋中了。
第8枪打中杀手。
这个杀手不太冷。
这个妓女想改变生活。
这个警察的内心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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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ar (嗯·傻小子) 站内: Movie
标题: 旺角黑夜的八枪响起
时间: Sat May 29 11:03:59 2004
《旺角黑夜》的八声枪响
http://cimg.163.com/movie/0405/26/wj.jpg 尔冬升眼中的旺角,不仅是被誉为全球人口最密集地方的旺角,而且是承载着段段醉生梦死故事的旺角。它看透所有的世情,却纷呈世相诱惑世人。在这里,欲望越深重,孽缘也便来得更为深重。
被浓浓的文艺气息所包裹的《旺角黑夜》,好似一个不夜的深渊,预言着命运诡异的一面。卑贱的生命和高贵的生命的活与灭,不过是命运的一副纸牌,它把你抽出去,又牵回来,处处机缘,处处随意,只在最后的时刻才让人知晓它最终的目的,不过那时,一切都已经完结,就好像片中,枪响过后的沉寂。
《旺角黑夜》中,一共有八声枪响,命运在其中游走,已经足够宽余。
■第一声枪响吴彦祖在家乡打鸟
香港旺角的古惑仔起了争斗,引发了黑社会的火拼,一方想要雇用杀手做掉另一方老大,吴彦祖便是这个杀手。屏幕全黑时,一声枪响,阻断了叙事,这一枪是吴彦祖和伙伴们在家乡打鸟时发出的,枪响前是故事的背景,枪响后,主人公吴彦祖出场。
突发的巨大动静令观众精神上为之一振,回荡的余音有些空洞又有些悲凉,鸟儿逃脱了
,但吴彦祖却正在进入命运的射程。陷阱、巧合、自身的罪孽,世间有太多的因素,可以让
人成为别人瞄准镜中的一个点。
■第二至第四声枪响吴彦祖向天空鸣枪三次
“杀手”吴彦祖冲天鸣枪三声,利用混乱的人群逃脱警察的追捕。在此之前,作为妓女的张柏芝为了感谢吴彦祖帮她赶走了流氓,替吴彦祖带路去夜总会找他惦念的家乡女友“素儿”,夜总会的女老板出言不逊侮辱素儿,吴彦祖因此掏出枪来,暴露了自己。枪响三声,吴彦祖的波折命运拉开序幕,警察与杀手的游戏随即登场。
进入警察视野,并不是缘于他的杀手身份,而是因情而起。但有了杀手之名,便相当于有了杀手之实,无奈间,来路不再是去路。
■第五声枪响年轻警察打中贩毒者
警官方中信带领一路人马到线人提供的可疑地点去抓吴彦祖,在门打开的一刹那,年轻警察过度紧张突然开枪,无辜者头部中弹,应声倒地。方中信为了掩盖过失意图隐瞒、编造事实,他的同事开始在无辜者的房间寻找罪证,竟然找到了大量毒品,无辜者成为贩毒者,方中信等人不仅不用谢罪,反而开始准备领功。
如果命运肯帮你,黑的何尝不会变成白的?事实如同河流,我们只能看到它现在的样子,却并不能看到源头,但如果你能看到源头,结尾也许会是另一种样子。此事所谓的结尾,也不过是命运篇章中的一个暂时的句号,一件事情的了结,却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始。
■第六声枪响吴彦祖打中流氓
本来吴彦祖已经把枪扔到了垃圾桶中,他听从张柏芝的劝告,扔掉了枪,他没有杀任何人,也不想杀任何人,扔掉枪后便没人知道他是杀手。旺角的黑夜风平浪静,警察们正在论功行赏,不再理会杀手的存在。谁知,吴彦祖帮助张柏芝教训的流氓却回来暴打吴彦祖、强奸了张柏芝,吴彦祖愤怒难抑,失去理智,到垃圾桶那里找回枪支,流氓看到后与他争抢,被打中手臂。
心地纯朴的吴彦祖从一开始就不像杀手,之后,就更加偏离了杀手的轨道,他心里真正惦记的是素儿,而不是去杀人。他把手枪放入垃圾桶的一刹那,让观者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但是夜的影子浓浓地散开,好像有无尽的深意隐含其中,他先前的放下,也许是另一时刻的拿起?吴彦祖在影片开头赶走流氓的事情,就好像生活中一个微不足道的插曲,那样的不起眼,几乎完全可以忽略,但是这如同蝴蝶扇动翅膀的弱音,却引发了吴彦祖命运中的暴风骤雨,它使吴彦祖又变成了杀手,再一次拿起了枪。
■第七声枪响吴彦祖打倒年轻警察
欲射击流氓的时候,警察们正在不远处吃夜宵,他们发现了吴彦祖。那位年轻的警察再次冲动地举枪向吴彦祖逼近。吴彦祖情急之下,开枪射中年轻警察。
如果没有流氓,吴彦祖不会再次拿枪;如果没有年轻警察,吴彦祖不会犯下如此大错。命运早已经设定好路线,你无论迈向何种方向,都在一步步走近自己的结局。
■第八声枪响方中信打中吴彦祖
吴彦祖意识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开始拼命地奔跑,在路口,与围追的警察相遇,吴彦祖用枪指着他,警官方中信开枪,吴彦祖倒地,他似乎想要抓住什么,碰到了方中信的鞋,方中信躲开了,吴彦祖最终死去。
影片结尾已经降临,却让人想起了影片中的一段对话。年轻警察曾经误杀过两人,别人认为年轻警察也许会内疚,但他说自己对得起自己,因为他打死的是坏人。他的前辈说,可是坏人也是人啊。就像吴彦祖,他不是坏人,却实实在在地做了错事,观众会因此判定他是坏人吗?如果向左走是好人,向右走是坏人,吴彦祖明明在向左走,但种种机缘让他转了弯,他最终到达的是右边。是什么杀死了吴彦祖?是警察正义的枪口,是难忍的世事,还是轻轻扇动了一下的蝴蝶的翅膀?
旺角黑夜》繁华与混乱,执着与挣扎
小可&小布
helen12189@sohu
来福(吴彦祖)带着家人的嘱托来到香港,本来准备干完要做的活,收完钱、顺便找找失踪在香港的女友素儿,但事情进展不顺,安排他到港完成杀人任务的老六在警察的逼迫下吐露了阿来的行踪,还好来福躲过了被抓的一劫。他放弃了杀人的打算,开始寻找失踪的亲人,然而毫无头绪的他却被欺负妓女丹丹的男人打破了眼镜。愤怒的来福教训了男人。从此他陷入了黑白两道人的追踪。一些人为防他杀人要抓他,一些人为出气报复要揍他。他们都可以要了他的命。在最繁华的旺角,人口稠密,但他内心孤独,惟一能相信的妓女丹丹(张柏芝)似乎也只是为了钱和他在一起。最终,他发现了素儿的下落,却在躲避警察时被击毙。他的悲剧给天真的人们描绘了现实的残酷与真实。
看见来福(吴彦祖饰)如此凄凉无奈地倒在地上,我无比心痛。从家乡被骗到香港做杀手,被卷入黑帮社团仇杀,被警察作为“污鼠”追捕,他有那么多的机会可以一走了之,有那么多的机会走上正道,他甚至还没看上一直在找的未婚妻素儿一眼。他倒地的那刻,那个躺在医院的叫做林素儿的女人也同时停止了心跳。这就是他苦苦追寻的结果,也是这部片子唯一能够留给人的一点慰藉。
旺角,7平方公里、28万人口、30万非法居民的旺角,来福和丹丹在弥敦道、女人街的人声鼎沸中穿行,用24个小时来探究这块声名狼藉的土地--黑夜有多黑,永远有多远。
在他的眉目之间,却看不到世人所通有的奸诈和谄媚,权衡与度量。
他要找回自己的女友,那个叫林素儿的女孩。除此,他还要找出那个出卖村民的叛徒。这是他的心愿,也是他跨出偏僻的小渔村踏进这个繁华都市的全部理由。
一句“他乡遇故知”,拉近了他与妓女丹丹的距离,在喧嚣的旺角街头,他们只是过客和流烟,只是这个城市随风即散的浮尘,只有他俩才是籍以慰藉的同类。他同情她,也信任她。
正因如此,当他决定杀死那个出卖村人的叛徒时,丹丹的苦苦哀求:“大哥,别试!千万别试啊。”,让他无所犹豫地弃之而去。他没试过杀人,他还没尝试着去当个“坏人”。在他心里,人只有好坏之分。他想做好人。
他的憨直与善良,也让他最终在丹丹的劝解下扔弃了本可保命的手枪。
回到楼上,却中了早已伏下的狂徒的算计;追下楼去,却错杀了逼视而来的警察;然后是末路狂奔,然后是枪声,然后他倒下……
我不能忘怀,他被夺命围堵中的绝望;不能忘怀,他声嘶力竭地质问:“追我干什么?别追我!”;不能忘怀,他鲜血浸润的手,在空气中的期待与执着,以及在警官裎亮的皮鞋前无力而卑微的垂落。所有的压抑倾巢而出。
所有的偶然,其实是冥冥中早已铸就的必然。那些性格中的美丽,至使至终是牵扯他命运的绳索。然而,他的心灵始终如婴儿般,一片纯净。
那一夜,一个被误杀的人, 若干袋意外发现的毒品……旺角黑夜的确暗藏着不为人知的欲望和罪恶。
那一夜,丹丹说:香港的空气这么脏,香港为什么会叫香港呢?
那一夜,一个纯净的人离开。
旺角是繁华的,也是混乱的,在这混乱的繁华之下,孕育了勃勃的生机,这就是生活。
P.S:吴彦祖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演员,在这个电影中他的演技也是有目共睹的。希望他的演员之路越来越顺
大家给点意见,我个人觉得这个电影应该看两遍,才能体会得到。<
原来林雪是大陆派去的 啧啧
不得不说这部剧不错的原因就在于,导演挑选了最适合角色的演员,而且有好的剧本!
某村盛产帅哥美女
香港的一个出租车司机告诉我说“没去过旺角就等于没到香港”
我完全是冲着吴彦祖去看的这部电影,可当我看到他演的那个大陆仔在夜总会因为有人说他喜欢的女孩是鸡就去找人打架这段时,我就把这电影关了!这种情节拍了这么这么多年都没有长进,真是无趣!
非常好看的电影,但这ABC口音说自己是湖南某村的文盲,也太出戏了
吴彦祖怎么看都不像农村人啊……
宿命的故事说明“打人一定要打死,否则就是你死”。关于演员,没有这么文艺范的农村不识字杀手,而老六演的很有意思。
这个世界,一开始看呢,太清楚是会晕的,习惯就没事了。尔东升的气氛。
吴彦祖叫“来福”,印象中只有家乡的狗才叫这个 =。=
这电影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
張柏芝在裏面真水靈啊
国语打了折扣。可惜了张柏芝,她应该天生就是个戏胚的。
够文艺的警匪片。
张柏芝的颜我是服气的,吴彦祖的颜都掩盖不住张的惊艳。
“这个世界,一开始看呢,太清楚是会晕的,习惯就没事了。”
是谁给张柏芝配音的?!拖出去斩了!
香港因为制香,所以叫香港。其实旺角是有白天的,只不过讨生活的人太多,遮住了阳光,剩下的就是黑夜。尔冬升的青春猛片,剧情简介在瞎掰,国语版的配音就是阿祖,5星
吳彥祖說拍攝張柏芝躺在床上跟他聊天那場戲的時候,他根本不敢直視她的眼睛,她簡直太漂亮了
说吴彦祖是湖南一小村子连饭都吃不饱的穷人,我非常疑惑,就象疑惑张柏芝是他同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