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the end
看完《大门》之后脑子里总是在回放着morrison的迷离的眼神,阴柔的动作,以至于照着镜子自己也同化了一般的摆着morrison式的pose,原因不是我疯了就是电影或morrison的人物魅力使然。很明显,我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是个疯子,呵呵。
整个电影都在一首歌的贯穿下进行的——大门乐队的名曲《the end》,当主人公第一次意识到死亡的诱惑时,the end前奏的吉他杂音诡异的响起,像是给人一种启迪似的,之后morrison在一场演唱会上完整的演绎出了这首歌的始末,那骇人听闻的歌词使观众哗然。
大门乐队以一首light my fire红遍了全国,morrison也用这首个歌狠狠的戏弄了一把沙利文,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是这首在每场演唱会都被观众要求表演的歌曲激怒了或激醒了morrison,所以他大喊道you are all fuckin slaves!
而这句话正是无数摇滚巨星不得不接受的讥讽和引起反思的利剑。
morrison的爱情是放纵的,如同一团烈火,他将性与爱分离,也同时将爱与责任分离,因为他无法自救,这样一个人如何面对他的孩子?
他是一个悲剧人物,因为他的敏感和脆弱,从一个性感明星堕落成为一个满脸胡须肥胖如猪的邋遢鬼,这种自毁慢慢的成全了他的末日,无所畏惧,不受任何羁绊,安心待死。
我个人比较偏爱他的第一张专辑即同名专辑,在那张专辑里蓝调音乐和诗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这张专辑已经昭示了他的一切不安,绝望,愤怒,同时预示着他的生命的终结。
oliver stone对整个影片的色彩,结构安排的很完美,整个电影的确拍摄的很迷幻,符合morrison的感觉。这绝对是一部出色的传记电影。
2 ) 纵情声色;关于门的一些片段
关于《门》的一些片段
一
我又看了一遍《门》。关上门,打开窗,熄灭了灯。
喧哗的音乐,喧哗的背景,男孩和女孩纯洁的爱情,诗歌,一切都很美丽。音乐也很美,“月亮溺水了,”他唱出来,那瞬间,我的视觉与听觉也跟着沉入水里。
然后那个场景便出来了。在沙漠里,开始,大家都很快乐,男孩和女孩一起舞蹈,很纯洁的爱情,音乐也单纯之至。男孩和同伴一起为音乐立下誓言,也极单纯的誓言。人生之初,生命如此美好。可是,为何要选择这片寂廖的沙漠来表现这种美好?爱情,友谊,代表着美和热爱的音乐,为何要这样十全十美地美好?在这片空旷里?
然后就看见男孩站起身,对所有的人说:我是骗你们的。他笑,离开同伴。走向沙漠深处,“Jim,女孩在身后呼唤。少女柔曼的身姿在远处象一幅画。他回过头,只是回了回头,一个转身,消失在了沙漠深处。
那个场景就这样打倒了我。在屏幕前,我热泪盈眶。
爱情,音乐,这些美好的东西,已经都不再重要。他走向的是死亡,一条自我毁灭,也是自我选择的毁灭道路。他正在走向那里,乌有之乡,哪怕拥有一切,都不过是尘世的幻影。
二
那女孩,导演选择了梅格。瑞恩来饰演那女孩。没有比她更合适的演员了。修长,金发,领家女孩般的甜美,如一首诗。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首诗。
和男孩的相识也是一首诗,相恋,成为明星身后的女人,见证他的成名太快,见证他被时代与女人宠坏。不忠,数不清楚的不忠事件,歇斯底里然而又不可分离。这就是她与他的爱情。
其他她要的本不多,她爱上的是诗,诗人是男人存在最本质的特点。他更象一位诗人,而不是歌手。只有她理解这一点。她是最了解他,相信也是最爱那个本质的纯真男孩的。只是为了这一点,她就得容忍那些其他。这对于她而言太残酷。否则我想她不会去吸毒,酗酒。影片里对她后来的嬉皮风貌着墨不多,想必是要把她作为一个几乎完美的女人形象来塑造的。
他不止一次地问她:你愿意为我去死吗?
她说:我要和你一起活下去。
然而他死了,她的心也就此碎了,没有能力再继续存活下去。
影片里那场感恩节Party的戏很有意思。他们吵架,她举起刀来,有些歇斯底里的倾向。能容忍和热爱吉姆的女人神经当然不可能过分正常。她哭着说:他们拿了我的鸭子。
一只为感恩节精心准备的鸭子,又被他的情人给糟蹋了。她要的不过就是这一点,对鸭子好一点,对爱,好一点。
三
我不喜欢那女人,虽然她的形象更完全。一个颓废的,然而很有头脑,很有才气的女人。她和吉姆做爱的那场戏演得很有意思,非常有刺激性。需要用鲜血,才能换来爱欲的高涨。也凭这点,她赢了吉姆的部分感情。我说的是感情,而不是爱情。
喜欢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走上一条没有归宿的道路。甚至是他的正牌女友当面对她说:你不过是几百分之一。
她赢得我好感的是那场戏。她怀孕了,对他说,要把孩子生下来。男人的表情和所有不负责任的男人在此刻都一模一样,然而她说:我爱上的,不过是你的孩子气,你这恶棍。
女人总是在开始崇拜上男人的才气,而后深爱上他的孩子气。
四.
看片的时候,女友来修宿舍坏掉的门。我在看《门》,他们在修门。
看完片,已是漆黑的晚上,我走在寂静而热闹的校园里。毁灭掉的男人与女人,毁灭掉的天才与诗,音乐,死神在黑暗里嘲笑着愚蠢。整个电影是一场秀,喧嚣而寂寞的秀。然而生命是这样感伤的一场秀,忍不住要去心疼那遥远历史里的美洲歹徒,忍不住要去蔑视那小丑般的人生表演。
来到网上,得到资料如下:
Doors,美国六十年代最伟大的摇滚乐队之一。主唱Jim.Morrison是一名有着诗人气质的摇滚乐手,热爱诗歌,偶得一佳句会立刻记录下来,或为女友Pamela诵读。乐队于1967年凭一曲Light My Fire成名,歌里充满性与叛逆的色彩。1968年在迈阿密的演唱会上Jim当众暴露性器官,被以公众暴露罪等四项罪名起诉。1971年初Jim携Pamela前往巴黎,潜心写诗,因吸毒过量导致心脏病发作而死在浴缸里,时年27岁。一年后Pamela也死去。
骑着蛇远去。他这样唱着。蛇在中国的隐喻里代表着性。骑着蛇远去,到天堂去,Father, I fuck you,他唱。那是摇滚史上最伤感的歌曲之一。这样的寂寞而白痴的男人,除了心疼得咬牙切齿,恨得也咬牙切齿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表达呢。
Oh baby, you light my fire
We can’t be much higher
樱樱制造
3 ) you are not my poet
I am a poet and you are my muse......
只为了那么一句话,那个女人,就义无返顾地跟着他。舍弃安定,舍弃尊严,舍弃了全世界。
她说,喜欢看他对她唱歌的样子,很美。
可是,她要的他却给的那么少。
忘不了的是那个黄昏,他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说,我一直跟着你,从沙滩到这里,因为你是我想要的那个人。
什么是完美的演出,你对着那么多人的呐喊,你满足吗?
他曾经路过那片沙漠,就像一个命定的劫。
莫名的对巫术的渴望,或者一切只是幻觉,都不曾发生的事情,所以欺骗,背叛,让爱你的人伤心,绝望,可是你却束手无策。
你只是笑,一味地沉沦在酒精与烟草的幻觉中,你想挣脱什么你想抓住什么,你想忘记什么你想记得什么。
从一扇门到另一扇门,可是,是不是,你一直都没有打开那扇门,所以你恐惧,你怀疑,你呐喊,你控诉。你想唱给谁听,又想说给谁听?
一切都是在纵火,你在那边舞蹈,而我却在这边哭泣。
那场烟雾,让她彻底绝望。如果一切不是我们想象,你会不会还会是原来的你,还是从一开始,我就没有走进你的世界。
为了他,她行将枯竭。
她爱上了一个诗人,她并不是他的女神。
当他说give me some death的时候,她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如果死亡都不能让人绝望,如果死亡都不能摆脱内心的恐惧,如果连死亡都不能拉他回到原点,如果连死亡都不能让他停止诉说。
那么,就只有一起毁灭。
4 ) 此地无人生还——好导演、不错的影片,只是与Jim morrison无关
午间在喧闹的办公区,吃着便当,去追忆几天前清明节放假期间看的电影,多少有点吃力。尽管导演是奥利弗.斯通Oliver Stone ,尽管电影是声名显赫的《大门》(the doors) 。
我对The doors的认知,是家里那张同名专辑,1967年发行。从《Light my fire》到《the end》,说不上耳熟能详,但颇为熟知。
Jim Morrison是The Doors灵魂人物,六十年代反叛青年偶像,死的时候年仅二十七岁。Jim墓地在巴黎拉雪兹神甫公墓,陪伴他的有肖邦、王尔德,邓肯。。。
他的墓碑前一年四季鲜花不断,来自世界各地留着长发,穿各式各样服装的年轻人,用独特的方式凭吊、寄托哀思——将点燃的“万宝路”供在墓前,把啤酒洒在墓地上。。。
墓志铭很简单:Jim Morrison 1943--71。
这些是从大门中文网站的卷首语看到的~~
清明节三天我看了2个电影:除了《the doors》还有周星驰的《长江七号》。
之前跟老纳说起《大门》,他说,看吧,牛,Oliver stone的电影都牛。一想也是,能拍出《天生杀人狂》的导演,还有什么是不行的?所以带着定势和期待开启这“迷幻之旅”~~没有太多惊喜,也没有更多失望~~一部120分钟符合导演水准的传记影片。。。带有一定主观的发挥和虚构,也受了很多传记《此地无人生还》的影响——后者是摇滚文化与流行文化专家杰里•霍普金斯与大门乐队核心工作人员丹尼•苏格曼共同完成,首版于1980年问世。——这部拍摄于1991年的影片,在介乎真实和虚构间,塑造了一个天才、诗性、自我放纵、沉溺酒精和毒品的诗人、歌手、乐队的灵魂。。。
你看到Jim Morrison了吗?不,你只是看到Val Kilmer或者Oliver Stone所理解的Jim,,你领会的《the end》或者《back door man》确实如此吗?确实比只听专辑要好得多,但是,我只是看到一个躯壳在月光下、在沙漠中吟唱、在舞台中狂躁的嘶吼,在万头攒动的现场,空泛的演示一场场死亡……
我认为,电影最成功的一幕是:Jim在洛杉矶的舞台缓缓地唱《the end》:
The killer awoke before dawn
He put his boots on
He took a face from the ancient gallery
And he walked on down the hall
He went to into the room where his sister lived
And then he paid a visit to his brother
And then he, he walked on down the hall
And he came to a door, and he looked inside
"Father?"-"Yes, son?"-"I want to kill you",
"Mother, I want to..."
后面隐去的是——fuck you……这段太震撼了,有人说他是思想家,有人说jim是流氓、乱伦者,anyway从这以后,大门成就了大门,我觉得只有懂得了词的创作背景,才明白何以伟大,何以不朽。
影片最失败的是对Jim无限制酗酒、牢狱的描述,以及最后的死亡。死亡是27岁的jim留给后人的迷幻终止,曲折实现了他自己的“the end”,但是,我不喜欢暧昧混乱的“制造”这个被制造出来的the end我认为是败笔。
一句话点评:导是好导,影是好影,只是,与Jim Morrison无关:)
如果你打算做大门的铁杆,
你必须听6张专辑:《The Doors(1967年1月)》《Strange Days(1967年10月)》《Waiting For The Sun(1968年7月)》《The Soft Parade(1969年7月)》《Morrison Hotel(1970年2月)》《L.A. Woman(1971年4月)》
你必须记住一个名字:Jim Morrison
你必须看一部电影:《大门》
最后,你必须看一本书:《此地无人生还》……
虽然,我还没有看过。
08.4.9
5 ) 如果我也可以是个艺术家
我明白那种孤独绝望,
然后让灵感的精灵附身而开出艺术之花的状态,
但我不会画画也不会作曲,唱不上高音也说不出诗句,
我就是一个平凡的人了。
我好喜欢有艺术感的画,音乐,行动或者装置。
可惜这个所谓的艺术感也只是我个人狭隘的标准。
这个世界据我所知的因艺术而高贵的灵魂,总是让我深深感觉自己的平庸。
我只能成为一个爱好者,一个粉丝,一个感受者,体验者和观察者。
这样很好,在我有生之年,我想我还有源源不绝的艺术的资源可以享受,虽然我不创造,但是我感恩地珍惜着这些美好的作品。
多好啊,和导演作者形成某一些经纬度的共鸣,每次我总是惊喜地相信,只要有一点点的共鸣与感悟,我就能艺术的状态更近一步了。
成为一个普通的观察者,我喜欢我享受那么一点点个人的艺术体验.......回味无穷ing ^_^
6 ) 知觉之门
最近和The doors再次"不期而遇",新近买了张原版的同名,又看了本片,于是刹那间时空倒退.
我想我完全有资格来写一写the doors,,自从那年我在学校图书馆看到老孙关于他们的乐评《月光在燃烧》就被迷住。那时我的日记里到处充斥着类似“The Doors的音乐在深夜是一片燃烧的月光”情绪的文字,整天幻想着虚无着,对的,你说得很对,幸好是现在才看到这些,否则当年看到,肯定更加绝望,绝望不知往哪个方向走,那些决绝的文字,像一个个暴露在空气里的伤口,如此苍白虚弱,事实上事到如今,我仍无法抑制蜂拥而至的对于过去的种种感怀。
他的一生是一出狂欢的悲剧。他明明对世界已经毫无希望,却仍然在舞台上纵情欢唱;他明明孤独寂寞地宛如弃儿,却要制造如此繁复的华丽证明世界未将他遗弃;明明多么渴望爱和温暖,却要在辗转无数个怀抱后方能感受到最爱女人的一声叹息;明明黑夜已经降临,却不肯沉沉睡去。他是沉醉的,他是自虐的,他是在牺牲中体会快感的,他在幻觉中触模最初和最后的死亡,他在战战兢兢中渐渐靠近了真实和死亡。
最爱的永远是《Riders on the storm》,那永不消失的流逝感,在静夜里雨点敲打着冰冷的枕头,彻头彻尾的虚无和寒冷,没有梦境没有亮光,只有流沙只有下坠,即使如此,我也愿意跟着他一起下沉下沉……很多年以前我就知道他葬在巴黎的拉雪兹公墓,就知道他变胖后潦倒后卒于异地,像兰波一样,所以很多年以前我就想去巴黎,我把这个小小的心事记在很久以前的日记本上,但现在已经被我撕了扔了,天知道这个心愿仍然烂在心里。
一直以来都把他当作心目中最charming最sexy的男人,也听烂了他已有的几张CD,当然,那时还是磁带,上个月在整理东西时,扔掉了整整一大袋磁带,保留了30来盘,其中就有打口的《American prayer》,那些喃喃自语连同我所有的青春回忆都一同葬在一去不复返的过去时光里,要不是今天看了Oliver Stone拍摄的传记片,我断然不会有勇气如此仔细重温,因此当那些无比熟悉的音符一个一个飘出来,几乎立刻沉浸到那时要命的情绪里,《Touch me》、《Moonlight drive》、《People are strange》、《Break on through》、《Back door man》、《Five to one》、《Light my fire》、《The end》、《Dead cats , dead rats》、《Hello , I love you》……每个单词都记得清清楚楚,如果有天我梦里还能唱歌,那肯定是The doors的歌曲。
此片我给了四星,那不是因为它不够好,而是其中的超现实的魔幻情景体验既是十分聪明的手法,也是容易让人诟病的地方,因为从旁人角度来揣测天才的心理,无论如何都不能精准,那是无法定义的;另外男主角与Morrison虽七分相似,在我这个多年忠实粉丝眼里,却总欠缺些什么。
无论如何,在片尾处《Riders on the storm》出来时,我的眼泪很快就冒出来了,当我写到此文第一段时,简直滂沱不能自制,或许,我只是被自己感动了,但那已经无所谓了,反正感动是奢侈的。
奥利弗·斯通九一年的片子,到现在才看。看完后很难受,为什么没有早点看到这片子,或许以前有一些选择会不一样,也可能其实没什么区别,那时候我多傻啊,虽然现在也没聪明多少。但是看完后很热,看到莫里森对帕米拉说:“我不能没有你宝贝”,我就哭了。我去搜评论,他们都说爱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悲剧.真讨厌这些评论家,所有的爱都冷暖自知,凭什么你就觉得是悲剧?去你的!!如果能这样活一回,27七岁就死掉也没什么。把自己折腾到心力衰竭,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爱自己!总之他在舞台上性感到让你抓狂,他写的词是最美的诗,他的人生很帅~
熟脸太多真不好,看着梅姨和Hodge大叔,情绪怎么也放不进去。歌是歌,人是人。吸毒酗酒乱性伴随摇滚乐任何乐手演员showbiz乃至整个人类,60年代的“飞”建立在毒品和各种异教上,大事件太多,年轻人嗨了疯了傻了操操操,各种混乱各种放纵各种浪费各种心理不健全,反正操死自己就完事了
中学时读每期《音像世界》看Jim的连载,终于在电影院里把这片看了。头发尖儿的电都通了。字幕起,文艺青年们四散,照样听见有男大喊“太烂了,这片实在太烂了!”(是每次看完电影喊烂的都是这个人吗?怎么连调调都相像)没有过疯狂青春的人,应该进不去吧……若要都明白,你得重新活活那几年:D
大门铁粉也许会认为此电影对吉姆的描写未能面面俱到以至有所偏颇,但斯通最难能可贵的却是把握住了这支乐队和那个年代迷幻般的精髓
We're reaching for death on the end of a candle. We're trying for something that's already found us. Last words. Out.
一位灵魂歌者,罂粟、sex、酒精伴随了他生命中的璀璨,也将他的生命耗尽。“我一直相信在视觉和听觉的双重范围内,人们只能感知到理他们较近的东西。然而如今我越来越感觉到在我面前还存在一些更改更远的领域,我仅仅是想探索这些领域。”吉姆莫里森短暂的一生因为音乐而变得永恒。
莫里森中后期基本被人群裹挟了,变态一样吸收那些名望,一些镜头看着痛心。好像68年以后很多人都有疯狂自大倾向,见过神的人觉得自己就是神(all is one, one is all, I'm the God, I can do everything )。莫里森演员长得有点像张杰
天才都很危险。总之,我爱jim morrison这个疯子。
68/100。只有表面没有内在,想通过此片了解一下Jim Morrison的内心世界基本没戏。全是支离破碎和片段,没有人物内心的变化。最后死得太突兀了吧。
Oliver Stone的造神运动Vai Kilmer最尖儿的一出戏
他是命里赴死的人,平常人妳为何也随他而去了。妳说妳爱生活但你难道不也憧憬黑暗?疯癫与文明。骨肉皮和其他西方世界摇滚乐毒品酒精性爱狂乱的头昏昏追随者。他恨他的父亲,电影却没指明原因,多少显得不自然和矫情。电影拍的不错,音乐不错,可惜我不嗑药我觉得可笑。你的诗性,让我每每内心发笑。
其实现在想想给力荐似乎因为这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让我深入了解JIM的片,骂也好,夸也好,第一个总是记忆犹新的。
这片儿虽然拍得傻了吧唧的,但是基本上和Morrison相似,更何况导演加分,MichaelMadson加分,Meg Ryan更加分……
大概人是很难承受任何突如其来的 虽然理解导演的表现意图 但总有点再看月亮组的错觉 或者往大了说 基本上一个拥有些许才华的人都是这样被挖掘被吹捧被毁掉的
作为Jim & Pam的迷妹这部电影有些让我失望.....对于Jim的描写太过潦草和负面化。方基默演得很浮夸,梅根也不符合我心中Pam的形象。听到熟悉的音乐想到那些美好的记忆,唉说多了都是泪。
狂熱、放縱和變幻不定的吉姆莫里森,燦爛如流星,劃過那個紛擾時代的天際,卻放出太陽一樣耀眼的光亮。他就像《悲劇的誕生》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再世,集詩人,搖滾巨星,酗酒狂,藝術家,偶像一身,忘卻那些理性與秩序,帶領人們將感知的門打開。
建议看《此地无人生还》,看完书的人就别看电影了。
看了快3个月了。。。。能看下去,是因为Morrison是当初爱过的男人。。。。
每次看摇滚传记片都是一段自我毁灭之路。当然原声都是超赞的!
有点失望,传记果然还是不好拍,要不就是被琐碎的片段组乱叙事,要不就是难以抓住人物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