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质量不高
挺普通的片子,故事讲得太凌乱,毫无特点的影片,除了那一点点主角们生活的自由和让人羡慕的洒脱。。。
看完终于明白为什么这片子在美国票房不好了,完全就是质量不高的原因嘛。。。
2 ) 爱他,与影片无关
如果不是Johnny Depp,我不会看得那么开心.片中幽默是贯穿到尾,隔着一条街拿着望远镜看电视,还有两人很GAY的开车片段,那一大片的海水就是一大片的朗姆酒啊.
约翰尼戴普说这是他拍得最好的片子.嗯哼,我看到他仿佛年轻的影子.女主角切诺特很有上世纪50年代的样子,噢,其实就是描述那个时代的故事嘛~红唇长腿公路还有跑车,里面的爱情故事倒是复古得了无新意.
Mr, Depp 曾经说过,他演绎的每一个角色都有一种绝望的气质(lost-soul qualty).Kemp大概只有整日饮酒才能继续那样活着,那样被人munapulate,那样子接过车钥匙和人家的$.
特别爱的就是切诺特和坎普在公路上飙车,直到最后刹那暂停在海边,是一望无际的海天相接.直到这时我才闻到海的味道,闻到新鲜的气息,闻到坎普内心仍然警惕和渴望着的部分.
我仿佛觉得这朗姆酒的味道像极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一样的只是一个尚没有道出的美国梦结尾,one fullfilled, one broke.
以前看"雨人",多少人称赞好,还是不喜欢,感觉里面的汤姆克鲁斯又矮又壮,对女主还有女主的风格也是不感冒,尽管那种公路电影氛围是一如既往的空旷迷茫无穷无尽.达斯丁霍夫曼是没话说啦,尽管阿汤哥那个时候让我那么难以忍受(一直觉得很GAY,没想到被我发现了!!!),霍夫曼的演技还是打动了我.总之,由于代沟,表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电影看看也就算了,一般不会想要看第二遍(雨人我就不想),但是对我来说很分人.约翰尼戴普不一样,他的电影我没一部都如数家珍,了如指掌,甚至于在电影里面龙套20秒最后还死了的那个21 JUMP STREET,我都看了,就是为了一睹芳容.加勒比海盗我特意买了BLUE-RAY,花了我足足600BUCKS,现在仍是不时重温那种lost-soul quality,玩世不恭之下我要体会最里面真挚的灵魂.
If i say i've felt it, will U believe?
PS:切诺特和坎普在滚床单的时候我以为是个男人,美国女人的背可真宽啊......
PPS:很多人都是为了片中那个越来越让人着迷的男人而看,爱他,与影片无关.
3 ) 请把我的骨灰装进大炮
我喜欢的电影中,有两部与酒有关。《远离拉斯维加斯》讲的是一个穷困潦倒以酒当饭的好莱坞编剧,变卖所有家当,前去拉斯维加斯打算把自己喝死,最终如愿以偿。《杯酒人生》讲的是两个落魄中年男人的酒乡之旅。前者绝望,后者温暖,它们的共同之处是,主角都是酒鬼。
酒鬼的身上有一种共同的自我毁灭倾向,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类人天生有一种亲近感,常常觉得,如何能相遇相识,我们会成为朋友。
不久前看到电影《莱姆酒日记》的海报,49瓶朗姆酒拼成了The Rum Diary的片名,一下子就很喜欢。电影10月28日在美国上映,等我能看到不知是何时?约翰尼•德普扮演的男主角保罗•坎普,厌倦了纽约的喧嚣以及美国后艾森豪威尔时代的压抑,跑到波多黎各给一家不景气的报纸当记者,在波多黎各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莱姆酒日记》的原著小说作者亨利汤普森也是一个酒鬼,1937年出生于肯塔基。2005年2月20日,一个安静的星期天,在给妻子打电话时,他拿起手枪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熟悉他的人说,他并不是个忧郁症患者,也不是对生活悲观绝望的人,相反地,他功成名就、一直生活在生命的浪尖上。
汤普森年轻时曾因醉酒毁坏财物坐过牢,后来给《滚石》杂志做记者,成名于六十年代。那是个伟大的时代,他开创了“荒诞新闻”一派,用小说笔法写新闻,跟马尔库塞、金斯伯格、凯鲁亚克一起成为反文化先锋。他的报道大多以第一人称来写,洋洋洒洒,嬉笑怒骂,无遮无掩地表达主观感受,却往往一针见血,其风格类似今天的BLOG写作,因此被尊为BLOGGER精神上的教父。在《世纪之猪》里,他这么形容美国总统:“布什的罪恶如此深重,他能让尼克松都显得清白无辜;克林顿是只猪,但他是我们的猪。”他的写作影响了一代美国作家,“他用锋利的笔剥掉美国社会华丽的外表,将一颗真实跳动的心呈现给世界。”
生活中,汤普森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他烟不离手,酗酒,嗑药,喜欢收藏枪支,《阿斯彭时报》的编辑玛丽曾亲眼目睹喝得醉醺醺的汤普森对着他的一本著作连开三枪,然后把它送给一个朋友,说:“这就是我的亲笔签名。”他的遗愿之一是把骨灰装进大炮,轰上天空。
“他或许会死得较早,但是他用质量而不是活多久的数量来弥补……”这是汤普森专栏编辑编辑的评价——他错了,汤普森活到了68岁,对于一个酒鬼来说,这算长寿了——只是他自己不想活了。朋友们说,他早晚会自杀。
我想,他只是和我知道的其他酒鬼一样,喜欢用自己的方式结束生命。
2005年8月20日,在科罗拉多的一个小山村,汤普森的自杀之地,约翰尼•德普出资250万美元,将他的骨灰装进大炮,伴随着礼花射向夜空,一片绚烂。
所谓醉生梦死。
4 ) 说实话十分反感这样的传记影片,既不传奇也没亮点
说实话不喜欢这样的传记,特别有一段没看懂,DEPP看着女主被黑人包围,又看到女主的男朋友因为嫉妒弃女主而去,而DEPP非但没有去救女主,还迁怒与女主男朋友,进而要揭露此人的所作所为。
尼玛,为啥啊?》???因为DEPP与生俱来的使命感和正义感???
我勒个擦,明明就是一个神经质,在一群神经质中穿梭。
在波多黎各这样美丽的城市,建立在大自然心脏中的城市,有着两种极端的生活方式:最淳朴的生活,就想男主的几个屌丝酒鬼朋友和最高端的生活,就想女主的朋友,开着游艇和跑车,穿梭在大自然间,两个生活是如此的格格不入,从出生就是原罪,永远不可调和。
就像男主最后的生活一样,如果是我一定不会迈出那离奇的一部,可能这就是男主的国人之处???
值得吐槽的一段,影片中一段对DRUGS和吸食后的影响非常到位。
5 ) 醉酒解千愁, 还是众人皆醉我独醒?©
提到六十年代的美国, 您会想到什么? 摇滚? 性解放? 嬉皮士? 民权运动? 艾森豪威尔主义?肯尼迪遇刺? 还是反越战思潮的涌现? 提到九十年代的全球, 您又会想到什么? 柏林墙倒塌后的美国独霸全球? 冷战思维在后冷战时期的延续? 伊拉克战争? 亚洲金融风暴? 还是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开始显现出对传统媒体的挑战?
《莱姆酒日记》/The Rum Diary 是美国作家亨特.汤普森/Hunter S. Thompson写于六十年代, 但直到1998年才得以发表的小说。这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保罗.坎普/Paul Kemp的记者兼自由撰稿人从纽约来到波多黎各的圣胡安城为当地一家不景气的报社工作。但是,该家报社不久便关门倒闭了。坎普也在随后的日子里经历了各种人生的跌宕起伏。
该小说在2011年由汤普森好友强尼.戴普/Johnny Depp名下的电影制作公司Infinitum Nihil改编成电影,并成为该公司自204年成立以来出品的第一部作品。电影不仅刻画出了一幅美国六十年代的印象图,还流露出了美国社会在90年代对冷战的反思, 并夹杂了对当今全球社会中依然存在的种族冲突以及日渐高涨的仇外情绪的焦虑。
强尼.戴普扮演的主人公虽然酗酒、行事乖张,但正义尚存。而他刚刚加入那家报社,便发现了自己和主编鲁特曼/Lotterman(Richard Jenkins)在有关媒体责任上的认识的不同。他认为一个记者的职责是让读者了解真相;而鲁特曼则告诫他媒体就是告诉消费者,尤其是广告商们,想要的东西。在鲁特曼的经营理念中,媒体的生存依赖于广告,所以报纸中所刊登的文章必须符合一个目的, 那就是让那些花钱的人高兴。
随后,坎普结识了在当地淘金的桑德森/Sanderson (Aaron Eckhart), 并爱上了桑德森的女友切诺特/Chenault (Amber Heard)。和桑德森的接触过程中,坎普被许以重金,条件是写一篇文章,吹捧桑德森所参与的一个海岛开发项目。这个项目是要在一个小岛上建个美国式的私人会所制的大酒店。让前来度假的美国有钱人,尽情享受加勒比海的美景而不受当地人的打扰。说白了,就是要将一片属于当地人的公共海岛私有化,并将它改造成只有特权阶层才可进入并享用的领地。而据坎普在桑德森的私人海滩上的所见所闻,他知道这个项目在当地是不受欢迎的。因为许许多多的当地居民被这所谓的“私人领地”理由而无情地赶出了他们生活的土地。也因此造成了种族冲突矛盾的加剧。虽然坎普在金钱的诱惑下,有所动摇。但他最终因切诺特被当地人泄愤强奸,而开始反省美国人在当地的所作所为,以及其所造成的社会隔阂。他认识到了政客商家和媒体的虚伪、他看到了种族冲突背后的社会阶层矛盾、他也开始质疑打着种种幌子的美国对外扩张政策。
这样的一个题材,不管是对故事发生的六十年代,小说发表的九十年代,还是电影出炉的21世纪,都有警示作用。六十年代的美国和苏联正在冷战期。两国为使自己成为世界头号强国而争得不可开销。金援、海外市场扩张、太空竞争、甚至彼此支持局部战争等等,都是为了保护本国在全球的利益。嬉皮文化的流行可以说是当时的年轻人对社会不满的一种表示。大批年轻人以酗酒、性派对、摇滚乐、奇装异服诉求对社会高压的不满。他们的举止在当时的遗老们看来,是反社会、道德沦丧的。而同样是这样一批人,支持并响应各种人权运动以及表达对自由的渴望,也因此开始促使民众对国家政策的反思。
同样的在九十年代,美国开始独霸全球。冷战虽然结束,但冷战思维依然存在国家的意识形态中。同当年的越战一样,美国打着保护科威特的旗号对伊拉克发动战争,并以维和的口号派军进驻了前南斯拉夫。尽管自1992年来联合国大会每年都敦促美国结束对古巴的封锁, 但它依然我行我素。贸易保护、经济制裁、军事干预……结果弄得全球, 尤其中东地区,反美情绪高涨。 再看今天,9.11的发生,对许多美国民众来说是不幸的。它使得美国民众空前团结。 但它也促使了美国国家主义的高涨, 并让政客们找到了插手他国事务并捞取利益的绝佳借口--反恐。于是,我们看到了今天的美国。
有意思的是电影和小说中的主人公坎普整天喝的烂醉,还时不时用些可卡因来麻醉自己。但正是这样一位看似稀里糊涂,办事不怎么考谱的人,开始用他的打字机来思考美国社会和海外美国人的言行举止。强尼.戴普应该说是坎普扮演者的不二人选。 不仅仅是因为他是投资该片的老板和汤普森的好友,还因为他那特立独行的明星形性。不管是他的剪刀手爱德华,还是加勒比海盗,强尼.戴普的明星形象总是和放荡形骸的社会边缘人物联系在一起。他似乎天生就有种和主流社会格格不入气质。但也正是这种气质,使得他可以对某些所谓的主流社会价值观进行戏谑和嘲讽。也许,坎普这个角色没有强尼.戴普在《恐惧拉斯维加斯》/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 (1998)中那个谢顶的形象让人大跌眼镜,但他同样在酒精的作用下,开始审视着周围的世界。也许有时候,醉了的人更容易接近真实。
注:《恐惧拉斯维加斯》/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 (1998)同样是一部改编自汤普森小说的电影。而强尼.戴普在片中所扮演的Raoul Duke的原型正是汤普森本人。
6 ) 《莱姆酒日记》
和一年前约翰尼·德普 Johnny Depp主演,也饱受批评的《致命伴旅》一样,我还挺喜欢这部影片的。虽然没看过亨特·S·汤普森 Hunter S. Thompson的小说,也体会不到其在美国文化中的重要性,单单就影片来说,各种元素一应俱全的故事本身、流畅的叙事和个性的人物,机智的台词和美妙的音乐,加上混杂其中的异域色彩。
唯一觉得缺憾也是容易诟病的就是风格上还可以更放得开点,这样一个自由主义内涵的题材用了一个过于传统的表现手法,除了保持原著文字的条件下,来自于影片的外延显然少了点,而德普过于契合人物气质和毫无压力的表演因为太过熟悉也会是把双刃剑。
电影和故事本身都醉生梦死,段子很多缺太缭乱。安伯希尔德是尤物啊,可惜不在柜内了~
虽然讲得不够精彩,却是好故事!
结尾说这个故事的结局也是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是不是在暗示《恐惧拉斯维加斯》呢。约翰尼·德普向老朋友亨特·汤普森的敬意,自己还亲自做起了制片人,这种电影很大程度是拿来还愿的,好像喝着朗姆酒拍出来的一样,一直晕乎乎的。
预告片爽死了,全片闷死了,除了Amber Heard的意外出场,全片皆尿点。
扫过 木有任何感觉。。。异域风光片,这倒是的.....
杂乱无章像一个人的梦
You are a waste of human sperm. ——骂人界的新里程碑……
与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精神同质,相比而言叙事更紧凑,但依然散漫无章。波多黎各气质突出,主人公保罗的转变则暧昧不明。此类电影中还是《裸体午餐》最为形神兼备,在精神与幻象中激发出了有趣的平衡点。
还挺好笑的,就是结尾没看懂。
真是大跌眼镜!没想到德普在里面表演其实很一般,还不如Giovanni Ribisi这个一贯疯癫的演员发挥正常。剧情就是胡扯,本来也可以当风光片看,可惜剧设在60年代,风光也尘土飞扬,除了几个基情桥段以及辛辣笑话之外,真是失望透顶!如果说疯子是waste of human sperm, 这电影就是waste of time!
an90p27d an90ppfz小油飞 2011-12-02烂片不可怕,可怕的是127分钟的烂片;127分钟的烂片也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里面有你最喜欢的演员。
德普和胡子男人的车震
烂片不可怕,可怕的是127分钟的烂片;127分钟的烂片也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里面有你最喜欢的演员。
本来就对内容不是很感冒,片子也挺一般没什么新意,又乏味又漫长,或者有什么更深层次的东西想表达给观众,但恕我理解无能。全靠德普nc粉的坚定信念支撑着我看完。个人赶脚德普还是跟着波顿混比较有人缘。ps.某段戏真卖腐。
那时的波多黎各端的是个“冒险家的乐园”。莱姆酒、女人再加好风光,约翰尼德普不知道是被哪一样醉倒了。不过,他尽管剃干净了胡子,却都还有着杰克麻雀的影子,洗不掉了。最后不得不提,艾梅柏希尔德真是个尤物啊。
节奏把握的不好啊。。。幸好depp依然秀色可餐。。。
再也不看德普了。
Gonzo
德普的新片没有让人失望,而是非常非常失望。男神气场强大如德普了,演神马都会烙上自己的印记,可惜戏里角色的生活迷惘没有重心,影片也跟着松散没有重点了,浮光掠影的拍成了一部异域风光片,满眼的波多黎各风情,除此之外就是偶尔闪亮的基情四射,那段颠簸的车戏有木有亮瞎你的铬合金狗眼?★★☆
他演过船长以后,演什么都像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