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题很好,一个是权力交接的过渡期表现出港人的焦灼,一个也是过去立法漏洞造成特殊人群的情况纪录。前半个小时感觉黑色、讽刺的料还算不错。可惜后面反而走了下坡路,浪费了这个题材。
最大的问题是这些少年犯本身就已经面目可憎了,看完以后只让观众更讨厌,连同情也没有,看了接近两小时,甚至让我觉得这些人最后判三十年一点也不值得可怜。个人认为不恰当的点有:
1.大部分演员演技不行,偶尔让人出戏。特别是艾敬粤语口音死板,发音不准
2.艾敬去说服议员的时候逻辑清晰,准备功课全,结果后面突然人物矛盾又想到自己帮杀人犯开始纠结,这感觉顺序反了
3.少年犯跟艾敬莫名其妙的感情线,特别是当年强奸抢劫的少年犯在跟陌生人见一次面之后开始撩妹的行为让人反感
4.想表达少年犯成因也包括家庭教育失败,但是少年犯家庭没怎么介绍,只对一个少年犯家庭口头说了几句妈妈跑了,后妈不疼。反而对议员和艾敬的成长环境用了非常多的篇幅介绍,感觉主题错了吧
5. 片子应该是想走现实主义风格,但是有一些内容却明显又不是现实主义,看完就会出戏,比如梁议员的家务事
6.梁议员的家务事更失败的一点大概是开始想说担心家庭教育失败影响孩子成长,但是后面莫名其妙又跟老婆复合。对孩子教育的投入也没见到有什么内容,可能加一个孩子吃药的细节就算应付了?
7.特别给少年犯招黑,让观众厌恶的几个细节还有:1)梁议员第一次跟少年犯见面的时候,一个囚犯说这种无限期刑罚让他绝望,只是为了母亲而活。但是跟议员见面,却争着抢着跟艾敬和议员握手,这个细节我是不相信萌生死志的人能做;2)少年犯一听到梁议员也没有争取到好结果,立刻就要报复梁议员,结果他的家人劝他说这样子不厚道;3)回归以后,特首依据终身法院大法官的建议做了判决,但是又纷纷觉得判的重,理由是跟同类案成年犯比刑期长,还有不能放假和假释。逻辑上观众是能懂,但我估计大部分人情感上不能接受吧,谁家里死了人了都能大度的原谅凶手?4)觉得刑期重,大家又决定要自杀抗议,注意不是因为忏悔当年杀人罪行去自杀,而是觉得杀人强奸抢劫判三十年刑期太重;5)自杀抗议,结果这些自认彼此是兄弟的少年犯,在同伴真的撕衣服要自杀的时候,没有一个拦着明知道谁要去自杀的那个人,都只是听着。过了好长时间,真自杀的话估计都断气了,才疯狂喊狱警救人;6)更搞笑的大概就是明明说要自杀,结果就是坐在那哭,连自残都够不上,这就有点扯了;7)梁议员第一次见少年犯后说这班年轻人法律知识真好,甚至比一些议员还好,隔壁男助理大概揭晓真相,因为这是关系到他们自己切身利益,当然研究透彻拉
8.本身少年犯的身份定位就够糟糕,还要一遍一遍案件复习,告诉观众当年怎么杀人的细节,外加当年报纸。看一遍可能会关注到啊这是不少少年犯参与的案件。看两三遍感觉就只能提示观众这些人多么罪大恶极。
9.少年犯唯一正面的点可能就只有其中一两个努力学习,还考了文凭之类,还有被害人先原谅杀人犯后,杀人犯自杀前写了一封信道歉。但是这好像也无法扭转观众的恶劣观感,特别是在没死成的情况,更让人觉得好笑
题外话,少年犯确实有心智不成熟的一面,但用这个当借口,给这些人辩护,我也无法认同。少年犯量刑,个人认为一个是应该考虑犯罪时的认知状况,这点上现在孩子普遍早熟,一刀切说他们不明白,感觉就纯是借口。另一个,也应该参考同案犯的量刑标准吧。比较成年犯相对一致或者减轻是可以接受的。
*电影将宝马山双尸案两个少年犯原型合二为一,但现实中,作为污点证人的尹三龙98年获得了死者家属原谅,刑期定为27年,2004年出狱,而张有铭的真正原型张有恒被董定为“最低30年刑期”,2002年高法确认董的“发落”违反基本法,通过上诉,2006年才被终判35年刑期,抵扣此前服刑时间及假期,张有恒于2009年出狱,根据2018年的新闻(包括梁议员本人采访)显示,他出狱后有稳定工作及家世。
*邱礼涛在电影拍完尚未上映(成本300万,票房18万,奖项也几乎一无所获)时有篇博文(http://www.hermanyau.com/cfromQtoCE.htm),其中部分内容卡夫卡陆也曾摘录转述,有一段话现在看更值深思:
有鑒當年的《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飽》很賣痤,所以有人曾經提議過把其中一個個案放大,用奇案片的方式去拍這個戲。這是一個我不能接受的提議,如果這電影只能以這個形式和觀眾見面的話,我寧死也不拍,還會為我成長的城市感到可悲。有人認為這電影涉及太多政治,劇情也過於沉重,觀眾不會喜歡看。老實說,我也討厭政治,但有些東西是你雖討厭也得要面對,因為你我都生活在其中,而且我並不認為不談政治是香港電影人的智慧,相反,電影人也可以有他們的政治訴求,我們為什麼不能讓電影工作者用電影去見證一個年代,或用電影去為一個時代添一個眉批或者注腳;再者,通常口口聲聲說不談政治的人都是坐享其成的人。我也明白為重犯討公道,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但沉重的劇情並不必然就會把電影拖垮,在觀眾說「不」之前,電影人就先說「不」,這是港產電影最大的絆腳石;我尊重每個人發表意見的自由,但懇請持這些意見的人不要阻止某些片種的電影面世,好讓港產電影能够做到百花齊放。
*片中誉玲(理解为邱礼涛也可以)第一次探监给有铭带去的三本书,有《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傅雷家书》,因为是硬皮书未获准带入的应是《海明威文集》。
三星半优点:(剧透)姨丈剪掉蚂蚱的头,然后猥亵女主。如果女主代表香港,蚂蚱代表我等屁民,那谁是姨丈?开场董建华的大后背,对面议员的惊恐表情,一边坐的是大陆,一边坐的是香港,表现97香港人的恐惧。少年犯被政府当球踢,就用镜头表现当年的少年犯踢球。被歧视的北姑、少年犯、被迫沉默的工人、子女,串联,丘礼涛的故事是带着人文关怀的。港版《天注定》,但感觉比后者更有力度。男主与女主的弧光都是和解,一个是跟自己的罪行(赎罪),一个是跟男主罪行和自己母亲(其实也是自己)。女主这边带出的主题很有趣:普通人跟罪犯的边界在哪?罪犯罪行与权利有无关系?问题:监狱隔音玻璃怎么又听到了对面的声音。用嘴说出口的主题太多。街头打孩子的父亲,出现得毫无道理,硬来。各种糙,代入不进导演情境这部片就很难下咽。女主表演有点尬
人权法律民主,圣母一定泪眼朦胧的跟着梁议员呐喊。但是我早就看出来,那些久经宦海权谋老到的官员,他们知道的是这些人即使释放出来,在社会也是受到歧视,也不能正常的找工作,反而活得更苦,也更有再次犯罪的危险。
一部极具社会责任感的写实影片,赤裸裸的真实感让人触目惊心
一流题材 三流剧情 在不同的价值体系中没有自己的立足点 试着对社会对制度有所批判 却沦为肤浅地为罪恶洗白 试问如果铭仔不靓 不会写诗 穷凶极恶 那“理性”“人权”“法律”的基石又在哪里呢?(何况真实事件更惨绝人寰)
题材好。好郁闷的结局。很真实……个别台词应该有得到董建华的确定吧。邱导总能感人肺腑。比讲绝食抗议的西雅图战争拍得好多了。当惩罚变成摧残,当画面变黑白,兄弟们哭成一片,绝望之后的看开,时间是公平的,开心和不开心的,都会过去。一部上窜到人权法制高度的讲述亲情和原谅的电影
2010年的邱sir在拍《秋瑾传》,艾敬在为她自己的艺术展忙活,谁还曾记得当年的铭仔?
感觉是对整个当代香港的隐喻,年轻时走错一步,之后再也无法回头,所有制度都来解决一次,但谁都解决不了,归家无门,叛离无路,而当初的错误,归根到底是父母家庭的错。
非利益相关体有多少会把别人的事当作自己的?
很美妙,由于政权的交接,形成了一种真空人。可惜这种恰到好处的中间状态随着交接仪式的完成,又回落成了一种浅层的抒情。
配合香港现状服用 效果窒息 欲哭无泪 每一句话都有所指 被丢来丢去等候发落的青年也只是想找到妈妈
中央滋瓷不滋瓷啊
是你要带我来香港的,还说这里是天堂,这里没有一个是好人,连你也是一样。
许多场景让人想起千言万语……未知的东西对人最是折磨,搬到法律与人权的夹缝中更显得逼迫。这才是正儿八经的邱礼涛吧。艾敬的角色扮得还可以,但是广东话真的是……~!@#$%^&……
除了题材外。其实没太多好说的,邱礼涛并没有足够的能力掌控这种题材。
Woo... 可否争番一囗气 Woo... 真本性怎可以改
原来一个平庸的导演真的能够把一个不错的ideal弄糟...
2+。前半部分真诚而烂,最后部分纯烂。
比较震撼的题材,但是作为电影,并不优秀,拍成伪纪录片的形式可能会更好
几段配乐是亮点,少女这条线本为了对比同样犯过错误的未成年人在监牢外亦得到救赎,但艾静的表演实在一般,整个线最终落入狗血实属败笔。少年犯到政治这条线很好,站在少年犯的角度,亦让人去了解所谓等候英女皇宣判是一种怎样的煎熬与绝望,但结局突然太过积极向上,快到让人以为看了另一部片的结尾
非常诧异以豆娘的尿性这条目竟然还能存活下来,论题材的敏感性这片子可以说直接秒杀很多大陆禁片,政治、法律、人权、香港回归、基本法,口号喊得一个比一个响。虽然取材自跑马地双尸案,不过片中倒没有太多的血腥暴力因素。评完了,坐等豆娘删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