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大状国语

已完结

主演:金明民,金相中,朴敏英,蔡贞安 Jeong-an Chae,吴政世,真理翰,李旼赫,安善英,金允瑞

类型:韩剧地区:韩国语言:韩语年份:201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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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失忆大状国语韩剧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道貌岸然、口若悬河的金石柱效力于全国最大的王牌律师事务所CHA,他熟稔一切法典和法律程序,但是更在乎法庭上的输赢,所谓的正义和人性根本就不是他所关心的东西。对他来说,弱者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必要的存在,金钱、荣誉和权力才是他所追求的。谁知在某次收购竞标的关键日子,金石柱却遭遇了一场严重车祸。侥幸逃生的他失去了许多记忆,而法律学识幸运地没有一同丧失。令人惊讶的是,他的铁石心肠似乎在车祸中被撞得粉碎,转而对弱者报以同情。  此前在CHA所经受的案子让他坐立不安,在实习律师李智允的鼓励下,金石柱决心站到CHA的对立面,清洗他前半生所书写的污垢……黑色童话 第二季龙神之子绝命毒师 第六季 幕后纪实终极救援铁甲衣天外谜踪狼人拜恩穿越苍穹爆款诞生豆包县令笑傲江湖1978龙三和他的七人党全裸导演第二季大奥2023神采飞扬1991掌上之物请和搞笑的我谈恋爱尸忆末日之战野蛮比尔愿无岁月酸葡萄2016少年江湖物语刀影血杀国语版缘来是咱俩从Lv2开始开外挂的前勇者候补过着悠哉异世界生活侵入者2020从不,很少,有时,总是大丈夫日记雪怪双生恋朱大琴,请与本台联系救我囚室211蜜月团团转玉骨遥新万物生灵 第一季黑钱胜地第三季雪岭过江龙

 长篇影评

 1 ) 律政福星二人组之总评 不能热播的理由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
最终篇 不能热播的理由

随着世界杯相关赛事逐渐平息,不少关注本剧的观众却被告知一个令人惊讶的消息:放送社MBC不打算补上相关转播比赛的档期,因此本剧要按照原定时间下档。对于关注律政剧的观众来说,这真不是一个好消息,若是按期完结,由于在两周时间内仅播出两集,就意味着原定十八集的连续剧生生被缩减到十六集,因此原先期待看到的剧情可能看不到,因为篇幅有限,根本来不及展开相关细节,若是强行给出剧情,自然也就没有说服力,容易引起反效果。为平息观众不满,MBC已经公开表示按期完结是因为演员档期问题,可是有个性的演员就是不同。既然电视台把球踢了过来,要演员噤声,表达不满的方式虽然很多种,但是对于被观众热切关注的主人公扮演者金敏明来说,还是按照剧中主人公一样的处事态度进行整理:

该说明就说明,该澄清就澄清。

结果,所属社的声明说明演员已经特地空出档期,等待作品拍摄,可见不是演员方面不配合,问题还在电视台这里。说是要按期下档,只是给砍剧找了个借口:

既然相关比赛不红,剧集不热,还不如快快下档,把位置让给有可能大热的接档剧,因为接档作品韩版命中注定我爱你有噱头有题材有演技,为博收视显然是更好的选择,但又不能让关注本剧的观众不满意,于是一棍子打到了演员这里来,但问题又不是那么简单,在金演员所属社说明之后,制作方与放送社之间的对立似乎已经有公开化的苗头。但无论如何,将篇幅缩减之后,会给这部注定是专业性强,兼有紧张节奏的作品带来不少遗憾。最大的遗憾不用说就是:

之前剧情中反复铺垫,要给实习律师小李姑娘和金辩送做堆的可能性没有了。

在未婚妻出现,又深陷其家族相关资金案件之后,怎么样也要走完搭救出狱的流程,在走完流程以后,未婚妻柳贞善还将会和金律师有不少对手戏,在缺篇幅的前提下,怎么可能几下子就安排金辩与实习律师有感情纠葛甚至出现各种可能性,感情归属当然是往未婚妻这里靠靠更安全。于是,韩剧【改过迁善】一下子就成了感情线索不明的作品,这对于MBC相关档期的热播剧来说是非常少见的,正如之前金演员主演的SBS连续剧【电视剧帝王】当中韩剧制作人安东尼·金所说的那样:

-要有爱情!还要有财阀!

-如果没有这两样,还能是韩剧吗?

…………

问题在于,一部韩剧,一部以律政内容为主的韩剧,财阀和爱情这两大要素,一样都不少,可是在大量的律政剧情被填充到位之后,爱情和财阀相关内容都被挤占到了边边上,根本没地儿搁,因此,【改过迁善】在被缩减篇幅,砍剧之后,注定将会是一部遗憾的作品,在内容方面不能完善表达主旨是遗憾,在篇幅方面没能展开叙事也是遗憾。可是,人都没有前后眼,又有谁会料到开播之前那样被宣传的律政剧会因为比赛停播,之后如此黯然收场?因此,在本剧播出的最后三周,观众才明白自己接受的注定会是一部剧情不够完整的作品。在分析最后三个案例之前,只要能够接受作品是充满遗憾的剧集这样的现实之后,看了起来的感觉就会好很多,总好过意犹未尽,直到看到第十六集终了时出现:

-这绝对不是下集预告

这样的字样才开始懊恼,感觉被耍,有了完全没拍完的失落感要好得多。虽然之前本剧编剧崔熙拉一直都被不少粉丝吐槽说作品专业性强,收视却低,有曲高寡合之说,但到了MBC律政剧【改过迁善】这里,她作品中的优缺点才算真正显现出来:

一方面,作品立意深远,社会意义与现实意义兼具,但在关键时刻,需要专门刻划的人物不能以相关剧情专门表现,凸显人物个性特点,这是一大遗憾。简单说来,就是不少观众在被剧情打动,被人物相关台词说服,感动到要流下眼泪的时候,想哭都哭不出来,这是个问题。这是制作社和放送社的局限性所决定的,毕竟是三大台黄金档期播出的连续剧,相关剧情内容绝不可以过于黑暗,过于露骨。相比之下,在这方面有线台的尺度就要宽松很多。对于这方面的局限性,应该给崔编剧建议以后将作品交给有线台作为自制剧拍摄,如此一来,有人力物力保障,还有相对宽松的制作环境,剧情会变得非常精彩好看。说白了,不能更确切表达感人或是黑暗一面,不是编剧的问题,而在于制作方被相关要求缚住了手脚,但这是经年累月累积的问题,不是一两个人能解决的问题,也不是一两部戏就能打破的命运,因此不能埋怨编剧和制作方。

另一方面,作品专业性较强,剧情内容当中出现较多专业术语,相当一部分都没有注释,即便是有注释的内容,也相当深奥晦涩,最麻烦的是,在一个案件展开之后,剧情当中甚至没有相关人物台词专门解释案件相关问题,看得人一头雾水,相当困惑,如此一来就会降低作品的可看性,也会给观众理解剧情带来一定问题。关于韩剧【改过迁善】这部作品,出现最多最大的问题在于不少观众对于某集讲述的案件特例,看了快半个小时相关剧情,都没看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可就麻烦了,不是说明观众水平有问题,不是曲高寡合,而是编剧在台词剧本当中没有做到说明到位,没能做到深入浅出地解释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特殊案例,最麻烦的是,没有顾及收视调查主要采样区域:主妇观众群,没有照顾到该收视群体的理解程度,因此迫使相当一部分想要接受美剧流畅剧情的观众换台:

既然说了半天,虽然大家都挺紧张的,可是都没看明白,在当晚播出时想要倒回去看也不可以,非常不便,还不如换台看别家容易看明白的戏,如果那么多人都没看明白,这就不是观众的问题,而是编剧的问题,为什么还要坚守当晚播出?不如第二天看录制视频,上网拖来还更方便,更可以确认细节。

此外,在本剧相关推广过程中,由于专业性强,相关台词不具备可参照性,剧情中出现大量法律与经济以及相关专业术语,也给翻译制作带来了很大问题:

时间紧,任务重,台词以及硬字幕当中出现的词汇专业度较高,短时间内往往来不及解释清楚,就根据谐音录入,因此出来的成品当中,关键部分的人物对话会让观众一头雾水,看不明白,因此在观众观看本剧中文字幕时,亟待解决的问题不是如何关注演技或是剧情,而是如何看懂台词。

由于分段包干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剧情人物前后名称不一致的问题,在观看过程中,在必要时候,还需要自行替换人物名称,例如在第本剧十五集,十六集当中反复出现的“郑律师”一次,其实是已经来到车荣誉事务所的全志元律师的简称,由于“全辩”容易与“郑辩”一词的发音混淆,因此在没有统一人名的前提下,可将这几集当中的“郑律师”全部替换为“全律师”,因此在李志胤实习律师辞职当时,相关担当人员对她所说的其实是:

-可惜全辩去开庭了,没能跟他道别。

小李回答的则是:

-不要紧,昨天已经跟那位说过了。

这是惜别的话,可是看了那段对话场面,不少华语观众都莫名其妙:

干嘛要跟郑律师道别啊,跟小李关系最好的人是两个,一个是金辩的好朋友朴辩,另一个则是新来的全辩。朴辩不是一天到晚跑去金辩父亲的事务所里玩儿么,哪有开庭,还有全辩为什么没有提到?实际上已经提过了,对话说的就是始终对小李抱持善意好感的全辩。

最初因为技术问题,韩剧无法录制字幕,在技术问题解决之后又出现了相关版权争议,因此不能使用有字幕的韩剧视频作为片源进行压制,这就给韩剧制作带来一个惯用处理办法:多为听译,时间紧任务重。要在有限时间内听出观众在观看过程中都无法关注到的细节,对于翻译制作人员来说是对技术和实力以及人文知识和相关常识多方面的考验。通常在播出之后,最快在十一点半左右可以收到片源,若是比较迟,要在十二点左右,因此翻译往往都是在深夜以后才能进入听译状态。若是以凌晨两点以后发布为限,满打满算,一部作品的听译时间通常不超过四个小时,虽然目前采取0day发布手法的制作组都采用当年汗仙引入韩剧制作的统筹法进行制作,在剧集时长不超过60分钟以内的前提下,每个翻译只需要负责不超过12分钟的翻译量,但由于统筹法的重要流程属于相关制作组工作特色与习惯,并未被推广开来,因此会在台词细节方面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愈是难度愈高的剧集,问题就愈发突出,原本统筹法的创立就是针对高素质的制作人员练手所用,对相关制作人员的个人素质,技术熟练程度和配合默契度要求较高,若是翻译制作人员各方面均不达标,赶时间发布的剧集质量就很难得到保障。

此外,作为一个看了很久的观众,写了很久的剧评作者,在本次连载当中,最为尴尬的事就是反复被观众询问剧情相关细节问题:

“我看了半天,那个案子到底是在说什么啊?能不能再给我解释一遍。看电视剧没看懂。”

分析到这里,仍在为本剧感到遗憾的不少观众可能已经能够理解:

为什么剧情虽然从剧情,立意,演员表演各方面都可说是优等,却没能带动收视,没有引起更多关注?

那是因为崔熙拉编剧过于注重作品的专业性,而将普适性忽略,因此影响到了作品可看性,确切来说是伤害到了作品的可理解性,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今后崔熙拉编剧如果再出相关专业题材韩剧作品,或是,本剧真的有可能出第二季,有两点建议:

其一、出品专业题材作品,最好选择有线台,要求具备相关经验的导演接手,力求以导演对作品的诠释,解决相关剧情必须做到深入浅出,解释相关案例含义的问题。

其一、编剧本身要着眼于专门剧情,不要过度执着于专业方面的内容,为弥补题材方面有可能出现的相关专业问题,最好参照别国电视剧制作采用的对策:选择专业人士作为顾问,给出具体意见,并据此确认有关剧情内容,力求观赏性与专业性兼具。

虽然强势开局,草草收尾,但从内容专业性和剧情集中度来说,仍不失妙处,由于演员出色的演绎,【改过迁善】仍是一部专业性强,可看性强,值得停住相关画面,对照剧情,一看再看的律政剧,是韩剧作品当中不可多得的具备专业性,现实感较强的迷你连续剧。

 2 ) 第三,四集:泰振建设收购案梳理

《改过迁善》第三,四集:泰振建设收购案梳理
这是在看了@方念煊,@DrJin_必胜,@馒头花花,@ leaveu_birdy,@学徒在路上1978在迁善剧吧里的讨论和回复后,整理出来的泰振案子!希望对大家剧情理解有帮助,不对的地方也请多多指出!

所涉及的利益集团:
a. 新华银行和国际银行:泰振建设的债权银行
b. 泰振建设:被收购方
c. 泰振电子:想收购泰振建设的收购方
d. 泰安集团:同样想收购泰振建设的收购方,这起收购案中,与泰振电子是竞争对手
e. 车荣誉律师事务所,站在泰振电子一方,为这起收购案提供法律服务,金锡胄律师是这起案子的负责律师。

事件的起源:泰振建设,泰振电子和泰安集团三家公司应该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原本同属于一个企业帝国——泰振集团,但是随着上任会长的去世,帝国一分为三。上世纪90年代末的金融危机爆发后,泰振建设被抵押给了银行债权人——新华银行和国际银行。现在,债权人决定出售所持的泰振建设34.8%的股权。泰振电子和泰安集团两家公司都想收购这部分股份,由此展开了较量 !

事件的经过:
1. 失忆前,金辩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分析竞争对手泰安集团拿不出4兆5000亿以上的资金,所以泰振电子将最终投标额定在5兆1000亿
2. 但是投标结果,泰安出价超过他们预估价最少6000亿抢了先机,泰振电子被挤出优先收购对象。
3. 泰振电子认为失败的关键点在于投标额定错了,而投标额是由金辩制定的,那么他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急着找金辩质问他估计的理由和依据。
4. 在这个档口,金辩因为事故住院,但其他人并不知晓,以为他失踪了,那么泰振电子社长完全有理由怀疑金辩是‘叛徒’,暗中和泰安集团勾结,故意制定错误的投标额。特别是金辩从98 ,99年已经开始参与泰振集团法律事务,那么与泰安社长也有密切的交往,被怀疑就不足为奇了。
5.金辩被找到后继续接受这个案子,但是失忆的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估价。
6. 金辩加班看资料,以期找到失忆前定价的理由和依据,从而找到翻盘的机会。在第二天的会议上,金辩认为自己并没有估错价,而是泰安集团那边很有可能有不明资金流入,如果能找出这笔不明资金的来源,就可以翻盘了,这是因为收购方的资金结构会影响公众对这家公司实力的看法,一般可分为公司自身拥有的资金和贷款资金,当贷款资金过多时,负债率过高会影响公司运营,风险大增,从而导致收购失败。
7. 金辩在会议上指出的第二点,国国际银行的控股财团想抛售银行股票,所以他们现在急于促成泰安收购协议。所以国际银行和泰安集团很可能暗中作了交易,导致了不公平竞争!这在剧中也有指出,国际银行以不合常理的速度快速决定了将优先收购权给泰安集团。
8. 到这时为止,这件收购案的关键点就集中在了尽快找出流入泰安集团的不明资金的来源!
9. 金辩让李志胤查询自己过往的行程,发现了巴黎银行约见人的电话,在于其对话中,察觉自己管理着一笔老会长时期泰振集团的秘密资金,怀疑这笔秘密资金就是流入泰安集团的不明资金,在试探泰安集团负责人的时候,证实了他的推断。从而抓到了翻盘的机会!
10. 这笔秘密资金是不可告人的,所以新闻中,为了保住老会长的颜面,用贷款解释了这笔秘密资金,泰安集团应该是收购失败了!

 3 ) 剧评:改过迁善中的案例解析

全剧中共十大案例,有民事的,有刑事的,但编剧着墨最多的商法案。
现在将剧中的十大案以案例解析的方式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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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战时劳工赔偿案
原告:战时被强制征召的劳工
被告:原日本山田制铁公司,现日本第一钢铁公司


[案情简况]:
日据时期(二战后,日本占领朝鲜时期),被告前山田制铁公司,以承诺提供宿舍、食物、人身安全保障和工资薪酬为由,征集朝鲜民主去日本做工。
劳工到日本后,从事的工作是向钢铁熔炉里倾倒石炭及在高温的铁炉管理里清理铁渣,承受着随时烧伤的危险,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因没有其它保障措施,倾倒石炭极易引起爆炸;而劳工们因爆炸受伤后,日企方不予医治,并以受伤劳工受伤不能工作为由强制驱逐其回国。
未受伤的工人其存折、印章由舍监管理,无法归国。若有逃跑,抓回来将严惩。
战争结束,被告的公司由原山田制铁更名为日本制铁公司。但是法人代表未变,企业主体也一直存在,企业本身一脉相承,虽然更名,但仍为同一法人。
原告认为,前日本山田公司强制劳工工作,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是强制奴役行为。根据继承关系,现在的新日本第一钢铁公司继承了前公司的资产,故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应对前公司的法律行为承担赔偿义务,请求公司支付征用劳工每人1亿的赔偿。


金锡胄代理日本公司,他的答辩理由:
1、进行强制征工行为的人是日本国家,而非新日本钢铁公司。战时期间,钢铁公司的征召行为只是听从了国家的号召进行的行动,其法律行为应属于国家行为,所以其行为后果自然也应该由日本国家负责而非钢铁公司。 
2、新日本钢铁公司的成立、资金所在地都在日本,所以法律适用上应以日本法为准。
根据日本商法,新日本钢铁公司并未继承原公司的剩余资产,故现企业已非原来的企业。
原告起诉的主体错误,赔偿自然不成立。
日本法院已判决原告败诉,所以原告再在韩国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无效的诉讼。


[结果]
原告败诉。
[解析]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两个要点:
1、新日本钢铁公司的强征劳工行为是企业行为还是国家行为?如果是国家行为,那么,原告的赔偿请求是不成立的。
2、法律适用问题。法律适用是采用主体人所在国法律,还是行为发生地国法律?依照管辖权和溯及力来讲,日本跟韩国都是可以的。
若是采用行为发生地,韩国法律也是适格的,因为征召行为是在韩国发生的,征召的主体即原告是韩国人,那么在法律适用上是可以采用韩国的法律。但如果依行为结果发生地,则也可以采用日本法律~~~这个问题,就算是打破头,估计也说不清吧。
这个案子是比较典型的民事侵权案,编剧着墨不多,纯粹只是为了论证男主金锡胄的三观。
他的人生观:赢得每场诉讼。


在这个案子展现了金锡胄生活的状态:是事务所王牌律师,被事务所代表车荣誉非常倚重。
但是,他的价值取向不被亲人们认同,特别是正直的父亲,对他代理日本企业的行为非常反感。父子间的关系很恶劣。
在这个案子里带出了男二车荣誉:国内法界龙头老大,创办的事务所从80年代外资入韩时即开始承接外资业务,事务所连续三年被立为楷模,最关键一点:在政府要员中口碑很高。
他,具有很强的说客属性。(说客,最直白的历史对照人物,如中国春秋时代的苏秦、张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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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信诚网络收购案。
这个案例,属非诉讼业务,是企业并购业务的衍生。这个案子的重要目的是为了牵出女主李志胤。



[基本案况]:
金锡胄代理某外企收购信诚财团,双方正在进行拉锯谈判。委托人对于金锡胄提出的,以信诚财团的公司资本40%的价格收购信诚并不满意,要求扣除100万美元,即降低收购价。如能达成,可将代理费提高到25%。金锡胄要求助手们从浩瀚的资料中寻找突破口。
而金锡胄之所以能无往不胜,成为业界神话,就在于他不光自己术业精尖,他的小组成员也是强将手下无弱兵,个顶个的都是多面手。当然,他对手下要求极高,助手们如果不能达到要求,随时被踢出小组。于是有了电梯解雇的传说。
李志胤进入车荣誉事务所实习,接到上司要求,找出资料中的漏洞。她找出信诚财团跟属下产业签订的格式合同中隐藏的“霸王”条款,可能会导致员工“过劳死”,并做了相关取证。之后,收购成功,她被金锡胄纳入麾下。




[结果]
她原以为是帮便利店社长的取证,反倒成了压低收购价的理由。虽然不满金锡胄的利用,但还是进到了金锡胄的小组中。




[浅析]
这个案子,引出男主金锡胄跟女主李志胤间的关系:
在女主李志胤进入金锡胄的小组前,两人有个令人难于启齿的交集。
李志胤的好友李美丽曾经是金锡胄的堂姐夫的外遇对象。后李美丽结婚,金锡胄去婚礼现场观礼,李美丽做贼心虚,请求李志胤将金锡胄带出婚礼现场。李志胤意外地喝下了放有安眠药的酒,生拉活拽地将金锡胄带到自己家里。
酒醒后的李志胤不清楚是否曾跟金锡胄发生过关系,为安全起见,双方留下了电话号码,而李志胤的电话号码之后竟成了因事故失忆的金锡胄的关键线索。
李志胤进入车荣誉事务所实习,发现自己的顶头上司竟是金锡胄。不小心在电话会议上闯祸,办公室绯闻传至事务所上下。李志胤因此在事务所受到排挤,同时,引起车荣誉的注意。
车荣誉试探李志胤,结果出乎他的意料,令他对李志胤刮目相看。因为这个试探,使得车荣誉相信李志胤具备一定的素质,所以在金锡胄失忆后,让李志胤去照顾他。
这个案例重点是草蛇灰线,伏脉金锡胄跟李志胤之间的关系,所以案例中的法律问题不是侧重,一笔带过。
彼时,金锡胄的对手全志元初次出场,但跟李志胤间的关系,他一语成谶:我的身体在这里,我的心在你那里。当然,因为爱情线非常隐晦,不如其它偶像剧大鸣大放,所以几不可寻。但到最后可以看出全志元对李志胤是极有好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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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朴东献强奸案。
原告:郑惠玲
被告:朴东献



[案情简况]
被告朴东献,是清华集团的继承人,一个财阀二世。他长期包养企业代言模特(即我们俗称的企业形象代言人)二线演员郑惠玲。当然,如众人所知,当一个男人手握有众人不可望其项背的巨额财产时,其人品道德就得从最下限开始找。
朴东献不仅跟郑惠玲保持着不伦关系,同时,还饲养着其它一个两个“宠物”。郑惠玲对这种关系产生厌恶,要求分手,但每次都被朴东献软硬兼施,不了了之。案发前,朴东献发现郑惠玲有了新男友十分妒恨,约谈郑惠玲。在酒店里,郑惠玲坚持要分手激怒朴东献,暴怒的朴东献暴打郑后强奸了她。
郑惠玲报警,检察院立案后,案件被正直的检察官李善喜接手,迅速调查取证后起诉至高院。
清华集团平日形象欠佳,其竞争对手欲趁机落井下石,一时间,集团税务调查也闻风而来。朴东献老爹是个老辣的财阀,知道关键时刻只有车荣誉事务所才能挽狂澜于既倒,刻意收集车荣誉事务所操作的法务部候选人竞争对手金秀容的不利证据,送给车荣誉,求其王牌金锡胄为儿子辩护。
金锡胄代理此案后,通过收集郑惠玲的各类证据,买通郑惠玲男友,令朴东献无罪释放。


[法庭攻防]
原告方检察院李善喜(因公诉案,原告是国家机关,郑惠玲被称为被害人)提出起诉意见:
1、被害人郑惠玲被朴东献强制叫到酒店,在暴力殴打后被强行发生性关系,违背了被害人郑惠玲的意志。证据是酒店的出入记录。
2、发生性关系是采用暴力手段达成的,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朴东献采取殴打、卡脖子、按倒等暴力手段,使郑惠玲不能反抗。暴力证据是郑惠玲报警后去医院的验伤病历。
检方认为,朴东献以暴力胁迫的行为达成性行为,侵害了郑惠玲的性自由权,所以应该对其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受到惩罚。


辩方金锡胄的答辩:
1、被告朴东献没有违背郑惠玲的意愿。他出示了郑惠玲主动发给朴东献的裸照,令法庭认为郑惠玲发出性邀约,朴东献跟她的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同时,又出示朴东献多次支付给郑惠玲的包养费,证明双方一直发生着性交易。(交易的基础就是双方自愿~~)
2、利用激将法让郑惠玲的男友当庭反口,反证郑惠玲出示的被殴打的证据是男友所为,而非朴东献所为。又出示郑惠玲的性病病历,男友的性病病历,朴东献无患病的病历,以证明郑惠玲私生活糜烂,案发当晚二人并未发生性关系,现在郑惠玲的指控是因为无法拿到高额的包养费而讹诈朴。

[结果]
朴东献被无罪释放。



[解析]
在整个法庭辩论的环节中,金锡胄的辩护是环环相扣,滴水不漏的。郑惠玲作为朴氏清华集团的代言模特,跟朴东献的地位是不对等的,朴以解除代言关系要挟郑,郑因为无法赔偿高额的违约金,只得沦为朴的泄欲工具,一个可以任由他蹂躏的玩物,一个可以予取予求的性奴。
在强奸行为发生过程中,朴东献始终以一种极端践踏郑惠玲人格的态度,激起了郑惠玲强烈的怨恨,明知自己抗衡清华集团会身败名裂,但仍坚持要讨要公道,拒不和解。
在这个强奸案中,编剧侧面揭示了韩国娱乐圈的黑暗,财阀们利用钱财、企业资源肆意践踏凌虐女性,用各类代言、影视投资等行为买性,违法犯罪后利用强大的资源买通司法机关,
抨击了韩国律师为虎作伥,司法界的腐败黑暗。
同时,这个案例也展示了韩国妇女生活的现状,在男权社会被贱踏踩压的现实。在这个案例中有三个女性,因为地位各异,但在整个案件审理中,均不约而同地表现了一种本能的同病相怜的悲伤。


其实,女性在社会上行走,不论是多么优秀,在男权社会,都存在着本能的弱势。所以,万一碰到如强奸这类让人无法忍受的人身伤害时,一定要记得保持清醒的头脑。体液是最强力的证据,胜过其它任何物证人证。第一时间忍耻拍下照片,在医院取证后再冲洗身体,这些都是正确的做法。
有些年轻的女性网友在观泰剧时会被那些戏剧迷惑,认为强奸后再相爱是一件正常美好的事,事实上,这种事件的几率几乎为零。相反是,强奸行为会给女性带来强烈持久的心理创伤,所以,任何时候都要睁大眼睛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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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泰振集团收购案
这个案子又是一个非诉讼案。非诉讼案中没有原被告之说,我们只能理解为我方、敌方。
上一个朴东献强奸案是一个分水岭,它豁然隔开了金锡胄的人生,使他的生活形成了截然不同的冰火两重天。
话说金锡胄成功帮朴东献脱罪,但还没来得及庆祝,朴东献就死在了郑惠玲曾住过的公寓里。参加完朴东献葬礼的金锡胄深夜回家时,被人逼进路边的弃物场,被高空坠物砸成重伤失去记忆。此时,他主持的泰振集团收购案正进入最关键阶段。
医院从金锡胄西装兜里拿到李志胤的电话号码,车代表因此而找到失踪的金锡胄。为了事务所的安全起见,车代表要李志胤隐瞒所有人金锡胄失忆的事实。
 
[案件简况]
金锡胄是泰振电子集团的法务代理,一直帮泰振电子打理相关理财板块的事务。
在金锡胄出事故前,泰振电子预备收购破产的泰振建设。泰振电子有一个强大的对手,即泰安财团。
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以及破产的泰振建设原属于同一个集团,在97金融危机时被裂变为三个公司。而泰振建设一直是泰振集团的支柱公司,现在泰振建设宣布破产拍卖,谁握着泰振建设最多的股份,即掌握了泰振集团的经营权。
金锡胄在此前是泰振集团(老会长时期)的法务律师,所以跟泰振电子及泰安财团关系都比较好。而泰振电子在之前的泰振集团经营权之争中失败,所以,这次的收购案,中标收购成功的要求十分迫切。
在收购过程的攻防战中,因泰振电子正操作集团的常务理事,另一金融投资事务事所good rich的律师金秀荣上位法务部长,跟车荣誉操作的姜恩赞形成竞争之势,所以车荣誉对失忆的金锡胄一直含糊其辞,令金锡胄误以为自己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是泰安财团的间谍。
因事故而失忆的金锡胄,记不清自己是谁,所以也无法让事务所跟泰振电子联络上,导致外界谣言四起,纷纷猜测金锡胄故意陷害泰振电子,致其投标失败。在金锡胄出事躺在医院的四天里,收购案达到白热化,泰安财团报出了最接近债权团的标价,挤下了泰振电子,泰振电子被债权团认定不具有优先购买资质,情势极为险恶。

[结果]
金锡胄在紧要关头找出泰安财团标款里部分资金的来源,曝光泰安财团以贷款收购泰振建设,不具备投标资质,挤下泰安财团,使泰振电子最终得以获胜,得到泰振建设。

[解析]
1953年朝鲜战争结束后,韩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业设备和90%的电力设施毁于战火。资源匮乏、食物不足,大量工业和生活必需品依靠进口,造成了数额巨大的贸易赤字,到20世纪60年代初,韩国经济增长率几乎为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
60年代,韩国的人均收入只有80美元,国家赤贫,贪腐横行。当时的总统李承晚手下少将朴正熙发动5·16军事政变建立第三共和国,开始了军政府长达三十年的威权统治。


这个朴正熙就是韩国现在的总统朴瑾惠的爸爸,朴正熙上台后,受日本重商主义(他青年时代是在日本成长的。)思相影响,加上正跟朝鲜在冷战中,为国家安全等各方面考虑,上台后,开始用铁腕来治理国家,把经济放在重点,希望韩国脱贫致富.他制定五年计划,大力发展重工业,使韩国经济走上了振兴之路。
他打下的坚实基础后,到九十年代,韩国的经济得以井喷式地发展.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被世界称亚洲四小龙。
朴正熙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军政商不分家,造成了韩国特色的经济体制――财阀。这些财阀类似于我国清代的“红顶商人”胡雪岩,当然在不断发展中,也逐渐由胡雪岩变成盛宣怀,最终成为宋子文。


在90年代中后期,韩国的经济发展达到了极致,民间掀起了巨大的投资热潮。财阀企业开始疯狂扩张,做大做强。在这种扩张中,本案中的泰振集团就扩张到了极限,在97年金融风暴来临时,集团负债已达极限。
泰振集团是一个跨国大公司,有在海外上市,泰振建设是泰振集团的支柱公司。当97年东南亚经济危机时,泰振集团受到重创,被一分为三:泰振电子、泰安财团、泰振建设三大公司。

泰振建设自金融风暴之后,企业的经营权就一直被握在两大银行(债权人)――国际银行、新华银行手中。银行债权团在管理泰振建设9年后出现危机,宣告破产,并向外公示,将出售发行股份34.8%,即出售泰振建设的基本经营权。
因为泰振建设是钢铁公司,是国家的重工业(船、飞机、汽车、兵工)事关国家安全,所以,由政府出面会主持这个拍卖招标会,来审查竞标的公司的资质,也就是说,竞标的公司不光得有钱,还得有能力在买了公司之后,让它继续经营下去,而不是买过去拆开卖掉。



竞标中,因为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都是泰振集团的一个部分,交叉握有泰振建设的部分股份,份额不相仲伯,按照民法的基本原则,破产企业在拍卖中得先照顾到握有泰振建设的股东们的利益,让他们先买这34.8%的股份,也就是优先购买权。
而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因为均握有的集团的股份,但彼此份额差距不大,所以落到最后就是谁有更多的本金,购买的股份多谁就会获胜,意味着谁最后会获得经营权,控制泰振集团。而一个公司由谁控制经营权,就是变相让谁掌了大印,知道旗下哪个项目最值钱可以划到自己手中,每个股东手上有多少股份,关键时刻去游说;公司的资产是多少,以后的经营方向等等,都由有经营权的人说了算。

金锡胄在泰振集团三分天下之前,也即泰振集团老会长时期,就一直担任集团的法律、投资顾问,跟泰安、泰振电子两个集团的会长(老会长的两个儿子)关系都不错,在老会长去世后,他又继续成为泰振电子集团的顾问。
在金锡胄发生事故前,他通过分析股指变化及其它资料预测:泰安财团实际的资本是2兆
1000亿,如果把这个资本当作担保筹款的话,他最多能筹款的上限是4兆5000万。包括其它不可预知的因素,所以,金锡胄建议泰振电子把自己的最终标价定在了5兆1000亿。
在招标的过程中,主持者通常会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具体投标公司真刀真枪能拿出来的标款,叫价格因素;二是非价格因素,也就是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前景,以确定谁更有资质收购破产的集团。



竞标过程中,若竞标的两个公司(泰振电子、泰安财团)的提出的标价比较接近,就需要考虑他们的非价格因素,比如公司的经营状况等等。
金锡胄在失忆前,授意泰振电子做好舆论攻势,滚动报道泰振电子股票近期保持的较高势头的回涨,以及其它投资及产业都呈现利好上升状态,(在医院看到新闻报道~~)向政府示意泰振电子的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更好,比泰安财团具有更好的资质。
但是,在金辩出事故的第二天,泰安财力以6兆的标价得到债权团的认可,运作债权团将泰振电子从优先购买名单中除名。
这就意味着,泰振电子必须具有更多的资金去竞标,但现在泰振电子已达到筹款的上限,泰振电子收购已成败势。
危急之下,泰振电子会长联系金锡胄,要求说明建议标价的理由,但是遍寻不着,勃然大怒。他跟车代表表示,若金锡胄不出现,竞标失败,他将诉之诉讼,事务所将面临300亿的损失赔偿。
车代表提示他,将存在债权者之一的国际银行的公积金及员工薪资储备金1兆转走,以试探国际银行的态度,给银行施压,逼银行吐露出泰安收购金的来源。


金锡胄被车代表找到回公司后,开始着手从各种资料中寻找自己得出标价建议的根据。
在分析所用材料之后,金锡胄通过公示的差额现状资金采点表―――资金项目里存在的0.8的差异来分析得出,泰安财团流入的资金,即他中标的6兆中的另外的1兆5000亿的资金来源,这笔资金是现金还是贷款。
现金或是贷款不仅体现了竞标者现在的经营状况,还意味着他在收购集团后会继续经营还是拆开卖掉。
如果是现金,则说明企业运营较好;如果是贷款,则说明企业流动资金十分不足,经营捉襟见肘。
那么,很可能会在收购成功后卖掉集团还债,使集团最后变成一个空壳子。从资金来源可以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换句话来说,即以此来质疑公司的继承资质,最后翻盘。



但是分析材料之后,金辩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是黑是白,是否如外界盛传的是泰安财团的间谍,故意给泰振电子假情报,压低标价从而使泰振电子出局;还是自己真估计不周,没料到泰安的底牌。
同时,自己的事故也令整个收购案扑朔迷离,他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或者说自己今后的安危。
所以,他以咨询项目预测失误,合同事务所将承担损失为由来试探泰振电子。
他的事故表明,若他是故意报错标价,那么他的事故极可能是泰振电子已发现他的背叛而做的惩罚行动,那变相说明他是泰安财团的间谍。
那么,泰振电子就会起诉他,甚至今后极可能会遭到报复。
若泰振电子不同意起诉,仍希望翻盘,那就说明只是他的判断失误。而依他对自己的了解,不可能无依据地做这个标价预测――也就是说,存在着一个他暂时还没记起来,没有找到的依据。
那么,找出那个依据,或者查出泰安财团的流入资金的来源,就可以找到应对方法。
泰振电子会长一听他此刻推卸责任,大发雷霆:你以为你付了诉讼费就没事了吗?在这样的时候算计我?他指示下属:能力不足或是背叛都是问题,去彻查!
金锡胄从现场人的反应确定自己事故跟泰振电子没有关联,所以也放下心,开始做应对。




通过不断地分析对比,金辩确认了泰安财团的中标款是外面流入的――此时,泰安财团已跟债权团签订MOU,即谅解备忘录。
这个备忘录在法律程序中起一种先约作用,就是一种预防措施,其作用相当于合同的订金,可以约束债权团,最后的他缔约。
金锡胄要求泰振电子去跟债权团见面,拖延时间,查出资金来源,防止缔约。
金锡胄知道,若双方已签了MOU的话,那么长则4天,短刚2到,双方就真正的签约,泰安财团竞标成功。于是,车代表去面见新华银行行长,会长去游说国际银行长。但两个银行长都避之不见,情况十分紧急。



关键时刻,金锡胄从最近几年处理的国际业务寻出蛛丝马迹,推断泰安财产资金的来源是老会长委托自己管理的,一笔存于瑞士银行的秘密资金。这笔钱一直在等他指示,在此次投标中使用。
他电话询问,却被告知款项已划出,这变相说明,他的事故极可能是泰安财团所为,四天前用他的手机就是目标,目的是下达最后的划款指示。
找到款项来源,泰振电子攻击泰安财团以贷款来投标,不具经营资质―――因为集团有秘密资金是违法行为,要科以重税。所以,泰安财团不敢公开这笔钱是秘密资金,只能称之为贷款
在此之前,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在竞标收购中一直打着心理战,因为对方的底牌大家都猜出来了,但是都没亮出来。
前面说过,泰振建设破产,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后来泰安财团把泰振电子从优先购买权中给挤了出来,这个意思就是说,泰振电子只能打资金战,就是加钱来中标。
事实证明,最后老会长存在巴黎银行的秘密资金被泰安财团划走了,这就是他6兆标款中另外1兆1500亿多出来那笔钱。 


接下来的新闻报道,这笔钱被曝光是贷款,不是公司的资本金。决定中标的公司必须是具有经营资质的,说它中标的钱是贷款,换言之,就是质疑了这个公司的资质。
同时,泰安财团跟债权团签订的仅是谅解备忘录,而不是收购合约,这个备忘录的法律效力仅止于约定在同等条件下,泰安财团有跟债权团有签约的义务,但如果泰安财团本身是不具备签约资质了,那么这个先约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这个备忘录表明,泰安财团只是被选为最有可能的“侯选人”而忆,现在,候选人的继承资质是有问题的,那就是等于否决了他的继承权。
因为最有可能继承的人被挤了下去,那么另一个竞争者就直接上位了--泰振电子,也就是最后的中标者是泰振电子集团。

****如果说,事故是一个潘多拉的盒子的话,那么,这事故后碰到的首个案子,如同腾飞缥缈的黑烟,它后面隐藏的种种景象---在这个案子里,金辩看到了利益面前财阀无亲恩的残酷,事务所在利益格局未形成时伺机而动的摇摆,委托人瞬时翻脸的无情,事务所人际关系的冷漠唯利,自我价值定位的无奈困惑~~~~等等都让迷茫的金辩倍觉压抑,生出难以承受的压抑惶惑之感。
所以,在收购案达成的酒会上,他向车代表提出了辞职。这个案子,是他跟事务所最终分道扬镳的楔子。

在这个案子之前,我们可以通过车代表的一句话来看金锡胄在他眼里的形象:有些人一生来就无法享受平凡的幸福。作为耀眼的代价也过著相应的生活,就像现在的你一样。
或许失忆前的金锡胄能从车荣誉的这句话里体会到他的深意---若是要享受顶端高处的被崇拜仰望的惬意,就必须忍受坐在高处的战战兢兢,时时处处的不自由,那些平凡朴素的幸福,也得从自己人生里舍弃。
车代表的这句话,实际上点明了金锡胄是一个活在他人眼里的精英,以他人的评价标准来验证自己的生活的人---为了所谓的幸福向上攀爬,不管这个高处是多么地寒冷孤独。
这样的生活,是如今这样一个社会里最普遍的现象,人人为了所谓的成功,拼命地向前奔跑,尽管那个终点只是为了有一天能有余裕地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这样的人,在现实的生活里,满坑满谷,是金锡胄,是你,是我。


******由此想起一个笑话:
一个富翁在海滩上晒太阳,他身边躺着一个流浪汉。
富翁问流浪汉:你怎么不去找份工作?
流浪汉问:为什么要去工作?
富翁说:你有了工作就有了钱,有了钱就可以吃得好,住得好,玩得好。
流浪汉问:那怎么才算是好?
富翁说:比如像我一样有游艇,有房子,有很多钱,能躺在这里舒服地晒太阳。
流浪汉说:我有房子,现在肚子也很饱,我现在也跟你一样在舒服的晒太阳啊~~~~
。 。 。 。 。

人生,其实到最后都殊途同归,不过是,吃饱喝足躺在椅子上晒太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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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C-STAR原油泄露求偿案
求偿方:原油泄露受害渔民
赔偿方:株闻集团

[案件简况]
国际商船C-STAR(香港船舶公司)装满原油停在韩国西海港。石油为韩国现进石油公司购进尚未卸货,暂停在海港中。
案发当日,海浪很大,不符合出海作业的条件。但株闻集团为了完成工程,强行出海,其起重机跟商船发生碰撞,导致1254万升的原油泄露至韩国的西海域,其海域环境遭到重大污染,渔民受到巨大损失。
事故发生后,法院裁决株闻集团赔偿55亿给当地渔民。但渔民对于55亿的赔偿裁决并不满意,要求额度起码在50%以上,遭到株闻拒绝,赔偿款项一直未落实。
事隔5年后,渔民因养殖业及当地旅游业均遭重创,生活捉襟见肘,难以维持,故组成代表团跟株闻集团坐下谈判,提出赔偿额度只要40%,只盼赔偿金早点到位,起码有个新生活的起点。
5年前渔民被法院判决获赔55亿,其损失仅包括油污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鱼贝虾蚌当即死亡的核算金额;现在是渔民的求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受到的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即5年后渔业、养殖业所遭到的损失--鱼苗及养殖类生物无法成活及销售食用等受到的损失。
5年来,渔民的要求由赔偿额度总损失的100%降到40%,失忆前的金锡胄亲自设计只赔总额的5%,失忆后的他看到渔民们带来的海鲜产品散发着浓重的臭味,跟渔民表示会跟株闻集团谈谈,但遭到株闻集团负责人拒绝斥责。


[结果]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渔民们获得补偿(即直接损失之外的间接损失)的希望为零,谈判破裂的当晚,一位渔民跳楼自杀。

[解析]
这是一起大型的海洋污染求偿案。
海洋污染求偿案中,因为具有间接性的特点,其侵害大都通过海洋作用于受害人, 相关机构无法作为原告起诉--比如有些污染本身就是国家进口原油泄露导致的,你找谁赔偿去?
另外,类似这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故,法院因维稳考虑一般都不受理民事诉讼,所以索赔也成为很大的难题。而且,就算是受理了,要算出赔偿之前每年地区总的利润,实际操作上也十分困难。
本案中,新闻报道说,受损民众达10万人,但那只是概括的说法。
具体到赔偿层面,能拿得出证据来说自己受到损失的人只能是海边的养殖户和渔民们。而且是只有那种持有国家颁发养殖执照的养殖户及有海船的渔民---也就是说,不包括那些靠大海讨饭吃的其它人,及当地的第三产业,如旅游业、饮食服务行业等等人群。
 

就渔民的赔偿这一块,在海洋污染中,因为第一时间取证非常困难,若又加上当事人刻意地销毁证据,那取证所计算的范围就比实际要小得多。
比如本案中,失忆前的金锡胄就为株闻集团提出处理办法:通常而言,浮油一个月内就会下沉。株闻集团在检察院取证划定受损洋面面积前,派出人去海面喷化油剂加速浮油下降,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是国家机关派来的。
一个月后,浮油基本都化没了,沉到海底的证据是收集不到的。在这一个月内,株闻集团做好相关调查报告(受损的渔民、养殖户的统计,确定要赔偿的人数及资质调查,受损额度等其它,作出可能需要赔偿的范围)。
在化油剂喷洒后,政府部门及检察机关再去洋面采集证据,也只能以仅存有的留着油的洋面来计算。
所以,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是最关键的时刻,只要挺过这一个月赔偿额度就会下降很多。
同时,在这段时间,采用分而化之的处理的方法---对当地的部分渔民,如因贷款急需用钱的渔民,提供小额的补偿,令他们签订放弃求偿的同意书;株闻集团给当地政府以地区发展基金的形式另捐出300亿(后来剧情提示是在5年内陆续捐出),即为其它产业及民众所遭到的损失作出的补偿,以化解行政处罚;余下的赔偿额度以检察机关提取到的洋面面积来计算赔偿金就行了。


在责任判定方面,对于大型海洋污染损赔案中法律责任的判定,大多依据民法侵权责任归属论--环境污染属于特殊侵权类型,即无过错责任,责任人不以主观是否存在过错,只要造成损害,就得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第三方导致除外。大白话就是,谁漏油谁负责。
本案的发生原因是C-STAR船运公司将装满石油的船停在岸边,被强行在不适合作业天中作业的株闻集团的起重机强烈撞击后所产生的一起油泄事故,所以在责任承担上是由导致油泄者负责,即株闻集团来负全部的100%的责任。
现在,既然株闻集团承担全部责任,所以在赔偿面上也是比较大的---既要赔渔民们,还要赔撞坏的运油海轮,还有那些洒到海里的油款。 
当然,赔归赔,貌似一大笔钱,但因株闻集团的船舶按法律要求是投过保险的,所以这个保险公司也是连带责任人之一,本案中是英国船舶保险公司。通常情况下,事故一发生,就如同我们的交通事故处理一样,由保险公司先赔株闻集团,然后再由株闻集团赔偿渔民们。




事故赔偿经初步估计,株闻集团全部的赔偿超过3兆。最后英国保险公司经过核算,同意赔株闻集团3500亿。
株闻集团找到车荣誉事务所,金辩作为担当律师,接下案子,通过分析,他划定的赔偿额
为1000亿,包括渔民们跟现进公司(被撞的原油进口商)及香港海轮;赔给渔民为总额的5%,即55亿。  
最后的结果是,株闻公司运作法院作出裁决,用英国保险公司赔过来的1000亿划出5%判决赔给渔民,即渔民只获赔55亿。



在这个过程中,株闻集团操作的高院法官作了倾向于财阀的判决,即只赔直接损失,面积较小额度很低,款额很少--55亿。
当然,通过后面的剧集我们知道,这个法官即是后来成为最高院院长的大法官,全志元亲厚的法官朴阳泰。
渔民们对此裁决并不同意,双方就赔偿额范围一直存有争议,因为依民法规定,株闻集团赔偿的损失范围还应包括因原油泄露导致的渔业、养殖业后续受到损失,渔民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因为原油泄露导致鱼类无法存活或是受到污染--即剧中几箱子沾满原油的鱼虾海贝等东西。因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导致案发5年后赔偿款都没有落到渔民手中。
5年后,当地的渔业、养殖业并未好转,渔民要求株闻集团作出的赔偿里,不仅有当时的直接打损失,还应有5年来所受到的间接损失。




金锡胄在事故后忘记5年前自己的设计,看到渔民们带来的活物证,在谈判现场表示了自己的同情,跟渔民们说会考虑间接损失即后续补偿,受到株闻集团负责人的强烈反弹,被斥骂后谈判破裂,渔民们获偿无望。
因原污染案已被法院裁决并生效,所以现在渔民的赔偿诉求在民法上是一种后续求偿的行为,因此民事协商是前提。
众所周知,协商的前提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给付,即株闻集团不再具有法定的赔偿义务,所以,对渔民们提出的赔偿要求,株闻集团负责人十分不屑,说,法院已判决过了,凭什么还要赔,你本事去找法院去~~




这个案子,按照法律框架来说,对于因海洋污染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其法律救济包括:
行政处罚,即需要给株闻集团科以一定额度的罚款;
刑事处罚,即同时对其集团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其污染遭受的面积及后果来论,若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然,因为株闻集团是韩国十大财阀之一的,要其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基本不可能,所以,其刑事责任就以其它途径来处理--比如株闻集团就以向当地政府捐献地区发展基金的形式付出款项300亿,表面上看这是一种义举善行,实际上是株闻集团为了逃避刑事责任所做的行为。
民事赔偿,也就是具备一定资质的渔民及养殖户所提起的诉讼所能获得的赔偿,表现在剧中就是法院判决的55亿。


在这个案子的处理过程中,金锡胄首次觉得自己充满罪恶。原油泄露,且不说渔民们遭到的巨大的损失应该得到充足的应得的补偿,单是泄露所造成的巨大的生态危机,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是不应该完全无视的。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株闻集团嚣张地说出:国会(韩国的立法机构)是4年期的临时工,政府也是5年期的临时工(即总统及其组阁的成员任期均为5年~~)跟这些临时工相比,继承了经营权的财阀集团才是韩国真正力量最强大的人~~
赤裸裸地提示了韩国财阀们为了追求财富不顾及国家及民众的利益,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灾难犯罪行为,尾大不掉的财阀经济,导致了整个国家法治环境的恶化,在司法过程中,法律人(法院、检察院、律师团体)均被财阀操控,从而无法践踏普通民众的利益。


在原油泄露所导致的连锁效应中,财阀通过操纵司法机构来逃避罪责处罚,令民众不要说得到补偿,连最基本的损失赔偿也无法达成。
这个过程中,司法腐败是特别关键的一环。因为,司法救济已是民众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如果司法腐败,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失序,发展畸形。这种暗流涌动的愤怒跟不满,就像是地底下的火山,不知何时会带来毁灭性的力量,改变整个国家的运势。
法律原旨是保护人民的卫盾,法官是握着卫盾的士兵。但是,如果法官成了财阀集团操作的刺刀,律师成了财阀对付法律的长矛,均刺向手无寸铁的民众的话,民众就成为无路可活的待宰羔羊。而法律所谓追求的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的价值体现都成为一句空话虚言。
这样的社会,人们无法找到庇佑之所,这样的国家畸形可怕,民众如同被污染的鱼一样,被肆意践踏蹂躏,没有前途,没有希望。
始自这个案子,金锡胄决绝地走向了另一条路,跟事务所的理念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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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郑惠玲杀人案
原告:朴东献
被告:郑惠玲


PS:本剧里呈现了三起刑事案,一是朴东献强奸郑惠玲案,二是郑惠玲杀朴东献案,三是少年尊属杀人案。因少年尊属杀人案是由李志胤代理,就不再整理此处只整理金锡胄代理的案件。


案情简况]
因事故失忆的金锡胄解决了泰振集团收购案,带着助手李志胤去参加酒会。酒会中,收到警察局调查电话,他带着李志胤去警察局。在警局大厅,迎面遇到被羁押的郑惠玲,愤怒的郑惠玲看到他后,显示了刻骨的怨恨跟唾弃,在撕扯中,她向他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液。
金锡胄十分不解,单是为他人代理一个案子,怎会招致别人如此愤恨?于是问郑惠玲因何被逮捕,警察告诉他,杀人罪。
稍作了解之后,他觉得这个案子十分蹊跷:郑惠玲纵使再怎么痛恨朴东献,已得到朴8亿的和解金,按常理,她是无需去杀人的。在跟李志胤了解了一些事实后,他更直觉郑惠玲是冤枉的。之后,通过接触朴东献的秘书,强奸案的审理检察官李善喜,更印证了他的猜测。



在案件即将开庭之际,他了解到,郑惠玲的律师已被清华集团收买,主审检察官已诱供她认罪。他知道,此案一旦开庭审理,郑惠玲必将被判决死刑。
在良心的驱使下,他到看守所跟郑惠玲说:我相信你的说法。如果你真杀人了,我也没办法。但如果你没有杀人,我来替你辩护。初始,郑惠玲并不相信他,但是形势已成燃眉之势,几番接触之后,她最终委托他为自己的辩护律师。
因之前金锡胄是朴东献的代理人,现在,他反过来无偿为郑惠玲代理辩护的消息被媒体大肆报道,一时间各种贬斥的言论甚嚣尘上。车代表被清华集团的会长叫到办公室骂得狗血喷头,压力之下,车代表安排事务所两个最强的刑事律师代理此案,要求金锡胄放弃辩护。越了解事实金锡胄越确定此案的份量,如果自己不坚持,郑惠玲极可能会被判为杀人罪成立。


思索之下,他拒绝了车代表的安排,坚持代理。
取得了辩护权后,他带领着助理李志胤到案发现场取证。通过综合各类物证、现场推演,他找出了朴东献死亡时间跟郑惠玲在案发现场间的时间差,并通过朴东献秘书之口找出了案发当日另一个嫌疑人也在现场的事实。法庭审理中,检察官诱供的事实也被曝光,根据疑罪从无的刑事基本原则,郑惠玲被判无罪释放。


[结果]
郑惠玲被判无罪。
[解析]
朴东献案,直接改变了几个人的人生。这些人,不光有已死亡的朴东献、朴东献的家人、郑惠玲,还有为朴东献辩护的金锡胄。
在警察局大厅,金锡胄因为失忆,对迎面走来的郑惠玲并不认识。但是,在法庭上遭到金锡胄披露曝光的裸照、性病病历、包养存折,男友的反口,明明被强奸却被黑白颠倒,被肆意践踏的刻骨羞辱,阴差阳错又背负杀人犯的罪名,郑惠玲对着金锡胄是极为愤怒仇恨的。
其实,强暴对于受害人来说,已是非常痛苦的经历,而强暴案的庭审经历对于被害人来说,则更加痛苦。
在朴东献的强奸案庭审中,郑惠玲需要独自坐在证人席上向众人详细描述性行为发生的经过;要再次回忆犯人当时的样子,再次体验那种恐惧;受到辩方律师技巧性的盘问,向众人说明自己的私生活,包括性史。
在庭审中,金锡胄又通过裸照,性病病历、包养存折等直接地让法官跟其它人都产生了郑惠玲是一个性史复杂、私生活极端糜烂的女人的认定,令她还得忍受明明是一个被伤害的人,却不得不被审判的罪责感。
而且,最后的舆论也由同情她转向鄙视她,那种噬骨的羞耻感,比死还令人难以忍受。
所以,在警察局遇到金辩,在法庭上被审判的羞耻感又涌上心头,她对他的仇恨,甚至比已死去的朴东献更为强烈。她恨不得食其骨,寝其皮。 



金辩无法理解,只是做了一个案件的辩护,怎么会招至这样刻骨的仇恨,这样在公众场合被唾弃的侮辱?
他想要这个女人必须的道歉,但是,警察跟他说这个女人是杀人罪时,他冷静下来:这样的重罪,这样仇恨的眼光,他们之间肯定不单是前被告辩护代理人跟原告之间这种看上去的浅层次的关系。
在得到李志胤关于郑惠玲案的介绍之后,他本能地分析这个案例:郑惠玲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在明确已得到和解金的情况下还去杀人,常理下,在杀人动机这一点上是存在疑问的。
他吩咐李志胤,从郑惠玲周边的亲人、朋友处走访,探知一下她的情绪变化。
郑惠玲被捕后,由于坚持不认罪,受朴氏集团压力的检察官,诱供郑惠玲。

热血的李志胤十分同情郑惠玲,向正直善良的李善喜检察官询问案情进展,了解到检察官诱供郑惠玲,而她现在的辩护律师也在劝说她认罪,这样才有轻判的机会。
当李志胤跟金锡胄谈到检方跟辩护律师的观点时,金锡胄说,这种处理常识上是不可能的。不要说是财雄势大的财阀儿子被杀,普通人被杀了,其亲人都不可能会轻易原谅杀人者。况且,律师诱其坦白的条件真正没有说服力,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事项想轻判是不可能的。同时,明显地,检察官是借此案向财阀讨好,作为向上攀爬的途径之一,这样显而易见的事实,他怎么会如此轻易地帮助成落水狗般的郑惠玲?



金锡胄在无意间,从朴东献以前的秘书处得知一个更为惊人的消息,朴东献的另一个情妇,一个酒店女曾怀过朴的孩子,而这个酒店女的男友在案发当日竟曾去事发公寓找过朴东献。
因为辩护律师过于热情地要郑惠玲认罪,令无辜的郑惠玲一怒之下解雇了他。而根据杀人案审理原则,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无期或是死刑的,必须得有律师为其辩护的审理程序,郑惠玲的解雇律师,为其赢得了一点时间。她需要另行聘请辩护律师,或是等待法院指派国选律师为其辩护。
金锡胄表面上不动声色,但通过种种事实分析,他感觉郑惠玲极可能真是无辜的。
在临近开庭前,金锡胄找到看守所,跟郑惠玲说,如果你真是冤枉的,我来替你辩护。
郑惠玲并不能完全信任金锡胄,但是一方面他想赎罪的情状真实,似乎不容置喙;另一方面,任何一个律师的对此案的了解及辩护能力都不可能高于他,如果他真心帮她沉冤昭雪的话,是最佳人选。权衡之下,她决定赌一把。



尽管检察官跟事务所、清华集团都向金锡胄施压,但他认为比起金钱声誉,一个人的生命更为重要。为此,他坚持为郑惠玲代理辩护。
法院考虑到郑惠玲的真实处境,同意金锡胄的代理。
经过不断地调查取证,当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时,金锡胄决定为郑惠玲作无罪辩护。
通常而言,无罪辩护,就是要说服法庭,基于法定的原因,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处罚。
在抗辩式审判中,成功的无罪辩护,意味着律师以一己之力对长期的侦查和公诉工作的全部否定,是律师价值最璀璨的展现,是律师的梦想与荣光。 
被国家赋予了起诉权的公诉人也就是检察院要证明犯罪指控成立,就必须对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的每一个方面进行证明。检察官提交的公诉证据必须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即所提交的证据和论证只能产生唯一的结果------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被指控的犯罪。
因此,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即律师)要做无罪辩护,最大的突破口就是寻找检察院的推论是否完全排除了合理性怀疑。
在这个案子中,金锡胄就集中在检察院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公诉人不能否认辩护人证据的有效性这两点来论证郑惠玲无罪的。

[法庭攻防] 
检察院为证实郑惠玲是杀害朴东献的凶手,提供了三个证据:
1、郑惠玲当日在案发现场的别墅监控录像。
2、郑惠玲在现场跟朴东献大声争吵的录音,根据音源鉴定,相似度为99%。
3、朴东献指甲里郑惠玲的DNA。

这三个证据,其实指向性很明显:监控证据证明郑惠玲当日是去过案发现场,在朴死前人在公寓里的事实。吵架的录音证明了郑惠玲有杀人动机,因为不想跟朴东献分手,讹诈不成杀死了朴,有杀人的故意。而指甲里的DNA则又证明两人当场发生过肢体冲突,所以导致了朴东献死亡的结果。
如果她在现场推倒朴东献,再出现于屋外的监视器下的时间刚好在朴东献死亡后,那么,也就是说,她的行为意图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她在现场见证了朴的死亡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正常人而言,是不存在不可预知因素的,而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因为有犯罪意志,所以对其导致的犯罪行为的结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金锡胄的辩护:
1、别墅监控录影在案发前曾坏过,检方提供的监控录像时间顺序上是混乱的,存在着一定误差。经过修正后,正确的时间顺序可以看出郑惠玲逃出公寓的时间跟朴死亡的时间存有8分钟的差异,也就是说,她是没有在现场杀死朴后再出来的可能性的。
通过导正时间顺序,排除了郑惠玲在现场见证朴死亡的事实,也就是她的犯罪意志,她对朴死亡的意志态度就变成了不可预测;从犯罪构成要件中否定了郑惠玲犯罪主观意志这一点。
同时,在这个被导正的监控里,在案发现场,朴东献死亡的时间段里,还出现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快递员。而这个快递员被证实是酒家女韩有拉的男友金泰勇,他因女友流产事件,曾被许诺的补偿费未被给付而心生恨意,当日是去找朴理论,换言之,他存在着杀人动机。
2、对于检察官提供的郑跟朴争吵的声音证据,也被证实是当日电视里播放的由郑惠玲主演的电影,而非真实的跟朴东献在现场争吵的声音。
3、对于落证的朴东献指甲里的郑惠玲的DNA,金锡胄通过现场动作模拟,证实了这个DNA是郑惠玲为了逃避朴的人身侵害逃跑所作的自卫反应。郑惠玲当时所做的行为是在本能抗拒下的被迫反应,她的推朴行为是生命受到威胁逃跑,她对行为结果没有故意的意志,所以不存在杀人故意的动机。
因为郑惠玲推倒朴东献的行为不是故意,而检察院又没有证实出现于现场的另一个嫌疑人的没有杀人嫌疑,根据疑罪从无--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的法律原则,法院最终判决郑惠玲无罪。
这个无罪辩护最关键的一点,检察院的合理性排除存在巨大漏洞。金锡胄证明了这个出现于朴东献死亡现场的快递员就是酒家女韩有拉的男友尹泰勇,他跟朴东献的死亡有至关重要的关系,他有重大嫌疑。依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侦查查明的工作是需要检察院去做的。
金锡胄成功地证明了郑惠玲没有杀人动机,现场还有另一个嫌疑人的事实,使得检察院终因提供的证据不足重新立案侦查,郑惠玲也被无罪释放。 


车代表通过金辩在跟株闻集团沟通的过程敏感地看到了金辩身上出现了一种有别于事故引起的病理危机---他的处事的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他虽然也会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处理问题,却会更多地考虑均衡性,包括当事者争议方的利益。这是他以往所不曾有的。 
始自此时,他开始正式确认金锡胄终将离去,他得要找好一个代替金锡胄的人。经过反复考察,他选中了高院法官全志元。之后,未婚妻正式登场。

 4 ) 又是权力斗争

曾经的金牌律师真的蛮讨厌的,屡战屡胜,但是无所不用其极,只帮助联络的的那一方,却完全不顾良心,也不顾真相,冷酷又无情,与家人的关系也很不好。。

失去了记忆之后和新进的实习律师因为曾经的狗血相遇,与他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在他失忆后去照顾他。。

我不喜欢最初男主的性格,也不喜欢整个剧情的安排。。

男主有个未婚妻,却是利益捆绑的关系,之前男主做人太渣,欠下的债实在太多,看着好累。。

而很多角色的出现都是昙花一现,出场的人物有些过于多和杂,导致这些人物都塑造的不是很丰满,总是有很多没解开的秘密一样,不能直观的表现人物性格,感觉很多事情也交代的模模糊糊(也可能是因为我看的太快了),整体剧情让我觉得拖沓。。

感觉就是在用势力在相互斗争一样,在这部剧里,操纵判案结果的是律师能力、金钱和人脉,而不是真相,这种权力博弈的政治感十足的剧一直都很不喜欢。。

而且感情线的混乱,让我觉得不知所云。。

到最后男主角的记忆也没恢复,大家也没找对自己的位置,坏人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5 ) 第三集剧评:Key of life

Key of life,这是日本电影《盗钥匙的方法》的英文名,看完《改过迁善》第三集,我不自觉的想到了这部电影。
《盗钥匙的方法》传递了一个中心思想:人天生的性格和后天的习惯决定了人的命运,它们是Keyof life。
影片中,香川照之饰演的近藤失忆前是一个冷酷杀手,做事有条不紊滴水不漏,但是因为澡堂里的一块肥皂摔了一跤而失忆,没错,失忆了!即便失忆,他也保持者小心谨慎的风格,清醒后就一直开始做笔记了解“自己”,在失忆的困境中,认真地记录着周边的一切,出租屋里一切零碎的物件,身上仅有的千元,一点一点地记录着自己的爱好特长个性。
在《改过迁善》中,金明民饰演的金锡胄同样因为事故失忆了!金锡胄在醒来的瞬间,就开始转动眼珠子,观察周围环境,这何尝不是他行事周密的性格体现呢!而他失忆后,也没有表现出一般人的惊慌,而是淡定在看电视,其实我觉得他并没有认真看,只是在思考自己是谁?所以当保险公司的人一进来,问他说否是姜佑荣时,他在不确定的情况下还是试探性的搭话,知道是乌龙的时候,也没有特别的失望!
当医院里发生种种的法律纠纷的时候,他律师的职业习惯就出来了,开始调理分明的陈述法律条文,抓住对方的漏洞,给以致命的一击。对他自己的专业领域,也是不自觉地关心,看到电视里泰振集团收购案新闻的时候,拿起笔记作详细的记录,作精确的分析!
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同样没有消失,当车荣誉问他:这么多新闻,你怎么知道我说的是那件,金锡胄回答:你刚刚在病房前站了一会儿,并看着看那条新闻的我。同时他也一眼看出李志胤不喜欢他。
在失忆的困境中,金锡胄首先做的事,也是像近藤一样,从了解自己开始。他记录自己的名字,在和车荣誉的对话中,探寻自己的信息:家庭,工作,网上搜索着自己的履历,到自家后,仔细观察家里的每个细节,从摆设到装饰,一点都不放过!这都与他们性格中滴水不漏的性格一脉相承!
失忆前的金锡胄和失忆后的金锡胄,在保持性格和习惯一致的同时,又有一点明显的不一样了,他变得开朗了,好像因为失忆,长久压在他心头的他块石头也被遗忘了一般,整个人不再压抑,变得轻松自在,也许这才是真正的金锡胄!

金明民在《改过迁善》第三集里对失忆之后的人物呈现,一点都不比《《盗钥匙的方法》的香川照之逊色!两人都很好的把握了失忆前后的异与同,非常的精确!一方面突出了人物的改变,另方一面在整体上有所延续。所以观众在看的时候,明显地感受到不同之处,却又没有突兀的感觉!
我觉得这一类失忆的表演比一人分饰两角还要困难百倍!一人分饰两角,演员需要用力刻画的是不同点,把两个人物之间的区分度把握好就够了。但是《迁善》里的失忆表演,要同时掌握异同点,整体的延续和部分的不同,非常考验演技,一个不小心,要么没有区分,要么完全变成两个。
现在终于理解为什么金明民会接下这部戏,完全是他对自己演技的又一个挑战!

我记得在豆瓣上有位大神评价香川照之的时候说过:
“他在表演的时候完全可以摒弃个人特色,毫无违和感的融入角色之中。你很难给他定位,他没有属于他自己的标签,他可以是他自己,他也可以是任何一个人。你无法贴上去一个标签,因为在那张表情丰富的脸上世人已经看到过太多太多不同类型却又个个生动的荧幕形象了,这是一个可以将导演脑中的图像完全的展现出来却不混入任何多余气息的百变人。”

而金明民属于和香川照之一类的演员,在角色的塑造中,完全的摈弃自我,只见角色不见演员!
期待金明民在接下来的剧集中的精湛表演!

 6 ) 律政福星二人组之一 当福星女遇见蒙心男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
前言 律政风起

久未见面的朴敏英与金敏明一齐接戏,接下的竟然是律政剧【改过迁善】,这不能不说是个有趣的新闻——

因为二人都是以个性著称的演员,尤其是金敏明,他的演技和性格几乎同样出名,在他漫长的演艺生涯当中,几乎能挑战的角色都演过了,能拿的奖项都拿过了。无论是教授还是流氓,音乐家还是流浪汉,古装戏还是时装戏,角色一样光彩照人,总是带有金敏明个人风格的那种寓意明显的特质:

有一点骄傲,有一点可爱,虽然蛮不讲理,却又让人觉得情有可原,哪怕再没道理,就是没办法恨他,这样的感受创造了他绝无仅有的奇特观众缘。

这样的人,又如何会对律政剧感兴趣?最大的问题在于,上回金大叔的破格连续剧【电视剧帝王】揭了韩剧主创人员的短,讲述了韩剧在编导创意拍摄过程中的种种趣事糗事憾事,琐事一箩筐却只得黑剧大师的恶名,在SBS相关档期收视惨败,几乎每周垫底,却意外地受到华语观众的热泪欢迎,成为一个异数,如今揭短之后就来搞律政吗?那又要怎么个搞法?接下律政剧需要的可不仅仅是台词功力,还有面对案情相关剧情的耐心和勇气,如果不爱推理,这几乎是坚持不下去的作品,而耐心和逻辑,恰是MBC主创的短板:

MBC成功的作品且不必说,都是演技细腻感人,剧本台词极为动人的作品,可是MBC失败的作品,说道可就大了,几乎都带有编曲配乐极为流畅,剪辑精当到位,细节好看到爱不释手,可是剧情却烂到让人想要翻桌的特点,因此提到三大台拍律政剧,观众头一个反应就是:

SBS这次找了谁,要给多少投资,编剧是不是金恩熙?

问来问去,就是没有MBC什么事儿,可见律政剧并非MBC的强项,可是MBC并非没有拍过好的律政作品,多年前的一部【HIT】就很值得一看,遗憾的是,由于长期以来的拍片规律和播出风格,培养了一批医疗剧和历史剧爱好观众,因此在MBC播出的优质律政剧几乎没有高收视的可能性,因此即便制作社有所考虑,想要找好导演好编剧偷拍高水准高素质的律政剧,见到MBC都得绕着走,可是今年很奇特地,就在这个当下,因为历史剧暂时告一段落,观众和电视台都需要时间休整,一批律政剧正在MBC相关档期内有序出现。那么,带有MBC鲜明风格的律政剧究竟有什么特点?

-剧情真的非常有趣,好像美剧一样。

直到看到女主人公的扮演者朴敏英的陈述,才算为这部看起来很有趣的作品为什么吸引人,找到了答案。原来问题的关键在于剧情节奏,此前MBC的破格作品几乎没有,即便出现律政剧也只是在基本问题上兜圈子,出现案件也要在案情介绍和基本问题处理上绕上好几圈,还没等基本情况叙述完毕,这边观众就已经换台了。为什么要换台?不换不行啊,再不换就要打瞌睡了,主角再帅也不行,看不下去啊。那么,我们这个讲述律师事务所办案的故事会有这样的问题吗?还不知道,因为未知,所以期待。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
第一篇 当福星女遇见蒙心男

在讲述与金锡胄律师有关的故事之前,先要提醒不熟悉金敏明作品的读者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也是观看韩剧的必备心理要素:

请在观看前务必将是非对错观念以及三观,荣誉感,虚荣心等等等直接清零,必要时请奋力砸烂。

若有特别坚持是非对错观念的观众,劝您还是立即关掉播放器,不看此人表演,免受煎熬,因为金敏明演员是一个演技醒神到了哪怕扮演十恶不赦杀人者,都会让人为他的不幸遭遇和痛苦生活流泪的人。只要有了这一点认知,看他的戏就好受多了。不是我们的观念有问题,而是金演员他演的实在是太好了,好到内心戏丰满充裕,表情丰富具体,情感层次分明,台词流利到脱口而出不打绊,直视对手戏演员即可倒背如流,若是角色需要,来人必须口吃,他就有办法吞来倒去好一阵子,就是憋不出一句话,让人觉得他天生就是个老结巴。就是这样一名有实力有演技的中年演员,接下了本剧这样一部讲述法律认知与成长的作品,两厢触碰,撞击出激烈的火花。扮演角色是律师,极为流畅的台词就成为看点之一,直接拿出来看,绝对够得上是单口相声级别:

-我为什么会知道?理由很明显,在结婚现场新娘一看到我,立即石化,肯定是有朋友被交托了必须带走我的任务。你?

【眼神微动,目光落在女方胸部,而后移回视线再撇撇嘴】

-看类型你不像是能施展美人计的类型,噢~我知道你为什么会被托付这样的任务了,因为你是个拼命到不顾一切完成任务的人,要是我的组选人,我也会选择这样拼死拼活的类型。

直到这时,单纯,善良又爽朗的实习律师小李姑娘还不知道自己究竟遇到了什么,原来,她是参加朋友的婚礼,想要义助友人,要两肋插刀,把碍事男拖走,却因此遭遇了日后最不能放弃的合作伙伴和深深被吸引的人:金锡胄律师。最有趣的地方在于,对方一看到她,就是在以合作伙伴的标准衡量她,而她却误会与对方发生一日情,紧张气愤到口不择言,在经过提示回想起是自己主动拖来男方的时候,甚至还不服气地搬出各类法律条文吓唬人,可是男方却不为所动,不担心也不解释,任由她误会而无动于衷,径自走进洗手间内洗干净被泼脏的衣裤,还不忘继续回应辩论。后来,按照小李姑娘自己的话来说就是:

-你们不知道,他就是那样面不改色心不跳,马上毫不留情进行人格虐杀。

不对,完全不对,这个情景太奇怪了,可能有不少观众看完这部分都会觉得纳闷,但又说不出问题究竟在哪里,实际上在之后的剧情已经给出了疑点所在:

金锡胄律师是一位人到中年,事业有成的资深律师,在业界口碑好到被称为可怕到战无不胜的全赢纪录保持者,同期出道的同事都已经离婚两次,而他至今未婚,没有婚讯,没有女友,在遇到小李姑娘之前甚至没有任何艳闻传出,还有人说他对女性毫无兴趣,可是这样的人,究竟是怎么被一个第一次见面的年轻女孩子拖回家的?按照此后他与本家姐姐见面,原来是受到亲人委托,去婚礼现场吓唬一下曾经充当不道德第三者的新娘,仅是露面要给对方一个教训,既是如此就是他也有任务在身,怎会任由一个喝了下药红酒的女孩子拖着走回家?按照他自己的说法:

-看类型你不像是能施展美人计的类型~

既然都不能施展美人计,也就意味他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告诉面前这女子,她不够吸引,既然都不吸引,为什么还被这女孩子拖回家?他是一个严苛到了没有笑容的人,甚至一句话都能把同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吓出一身冷汗。那么,这到底是为什么?金锡胄会对这样的女孩子有不一样的态度?接着往后看,到了二人电话对讲时,完全不知道状况的小李姑娘不知道这是公开会议场合,说出了凌晨丢下的手表要归还的话,又急忙按下电话免提键。看,遇到小李姑娘以后,金锡胄的字典里开始出现了好像:堂皇,急忙,慌乱这样的字眼,这在从前来说,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所以,为了打圆场,老同事会笑眯眯地送上几句:

-要说就是金辩什么都好,就是要处理好女人的问题。

结果,同事务所的其他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可就算是完全不信谣言,只信自己观察的车荣誉代表,也给了几句评价:

-让金锡胄堂皇的女人,这真是太有趣了。是个有趣的人。

-调查?不用了吧,总不能就连律师的女人都调查吧?不过她真是太有趣了。

没错,学历不够好却颇有慧根的小李姑娘在金钱至上的车荣誉事务所的确是太特别了一点,优秀律师需要具备的要素,她一个都没有,没有好学历,没有好的家庭背景,甚至不具备任何人脉,但她有潜力,肯付出,肯吃苦,有找到案情关键点的敏感和智慧,却不爱钱,并不是轻易能够用金钱收买的人,即便是车荣誉代表说要奖赏她,她也只是笑着问:

-也许我这样是太不合适了一点,可是有不少跟我情况类似,有才华有热情肯吃苦的朋友都没有机会进入车荣誉律师事务所实习,我是因为后辈们恳求您。还请您准许他们能够有实习的机会。

不为利益考虑,不是矫情,不做假象,是真的没有这个心思,一心考虑的只是别人的幸福,这样的无私无畏让她的面庞泛起独特的光彩。也许就是因为这一点,才让她变得与众不同,或者,初见面时,金锡胄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半推半就被拖回了女方家。要知道,他是一个不肯回家,也不想一人独处的人,就连车荣誉代表都会提醒他说:

-还有,以后你能不能不要住在办公室里?

不喜欢家的他也只有快速回答说:

-知道了,那我走了,告辞。

一个基本不回家,回家就会孤独地独自坐在灯下,摇晃着老椅子发愣的中年男子究竟是为什么会被女方拖到家里,又清洗衣裤准备离开的答案已经浮现:

他太孤独,太需要温暖了,不肯谅解父亲的选择,不能忘记失去母亲的伤痛,父子俩互相指责,互不理解,冷战十数年不动摇,碰巧这天去给家人帮忙,遇见的又是一个吃他这套的人,所以,先甭管是不是陷阱,在那一刻,金锡均律师首先是被一个自己满意的人拖回了家,再是害怕孤单,不如有个人做伴,反正回到对方家里是他乐意的事,拖走他的人首先符合他对同伴的认知:哪怕资质不够,为了完成任务也要不顾一切,不讲条件,不计代价,继而在女方与其争辩的过程中,他又发现了她的其他特点:

反应敏捷,口条好,对法律条文极为熟悉,在恶劣状况下也能活用,对情况分析并加以掌握运用已经达到运用自如的程度。

所以,就在那个时候,他虽然说了一大堆不满意的话,却又在背地里赞许地点点头。以后,他就是能够看穿她心思的上司,在她还来不及说话的时候,马上就把她的各种退路堵死:

-今天没带来,你还说什么?!

-等等,从今天开始,你到我们组实习,我是个公私分明的人,所以现在你来实习。

-你要是把自己当绯闻女主角,别人就会把你当作绯闻女主角对待,你要想要成为一名诚实敬业的实习生,就会成为好的实习生。

-我是律师,就必须为委托人辩护,如果有想法,你就转去当那女人的辩护律师。

最有意思的是,只要小李姑娘的脾气一爆发,说出那么多有理有据,要维护法律,伸张正义的话,金锡胄律师马上就会略显慌乱,先是沉默,然后又略显委屈地解释几句,可他在面对这样的父亲时,总是会不服气地顶上几句:

-一心满足于自己清廉的生活,而不顾家人的痛苦,即便能够对得起众人,也不能避免让自己的妻子孤零零一个人死去。

可是在面对这样的李志胤,他却总是沉默,然后略带尴尬地解释几句:

-其实我只是说这样的数额太多了。

按照车荣誉律师的话来说就是:

-让金锡胄堂皇的女人。

-我认为完全是因为金辩和李志胤实习律师的个人感情造成了这件事无法顺利解决。

为什么?为什么老谋深算,阅人无数的车代表会对金锡胄与李志胤的关系有如此评价?那是因为有丰富人际关系经验的代表已经察觉到了金锡胄与李志胤二人之间涌动的奇特电流:

对于其他人来说,金锡胄是公事公办的态度,可是对于李志胤来说,金锡胄则是略带好奇的探究态度,甚至还有一点点引导的意味,就像老车所说的那样,他是业务熟练的老律师,很清楚动用实习生去讨论和解的可能性究竟意味着什么,而车代表的质问恰从另外一方面指出了问题关键所在:

性侵害案在韩国是告诉乃论罪,即为只有受害人提出告诉,才有可能受理的案件,因为这是唯一能让被害人有罪案感的案件,必须由被害人自行决定是否提出告诉。换言之若是被害人决意提起诉讼,当事人会很麻烦。目前办案的目的是为解决问题,尽快处理到位,不留后患,对方即便提出怎样的条件,在能够说服当事人接纳的前提之下,也要接受,不怕没有条件,就怕对方就连开条件都不肯,所以在这类案件通常要配备一名年轻到甚至没有经验的女律师参与,为的就是借由助手的天真,热情和善良,便于对方可随时沟通,为的就是劝说对方接受和解,开出条件,而非与受害人讨价还价,可他就是想要多说几句,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很喜欢这样的探讨,以引导者和老师的身份给她指导:

-那,就让我看看你的交易能力到底怎么样。

-这是郑惠玲的诉讼代理人,不是代理律师的角度。

在遭遇李志胤之前,金锡胄是一名无耻到以“就算是魔鬼也会为他辩护”为信条的律师,他甚至会为侵略者相关企业辩护,侵害劳工利益的全赢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不惜收买证人,串供并教唆证人做出假口供,在遭遇李志胤之后,金锡胄开始了有了微妙的变化,虽然会为事务所接下相关案件,却会在小李姑娘义正辞严的抗辩下略有堂皇行为,被代表瞅出端倪,或者,这世间充满了各色奇妙的相遇,人与人之间的相遇都有各自的因缘和道理。金锡胄与李志胤的相遇究竟是怎样的相遇?还不知道,但是与两个人命运有关的事的确都动了起来,至少在被辩护导致无罪开释的朴专务被害之后,金锡胄也在深夜归家时遭遇到了危险,被压在了成堆的建筑垃圾之下,遇险究竟意味着什么?金锡胄和李志胤两个人的命运将会怎样?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短评

引人入胜的开篇,结尾草草了事的结尾,冗长无趣的案件,打酱油的女主,演技被大大浪费的男主,四个字概括——大失所望

4分钟前
  • Roseash
  • 还行

已弃。剧设太专业,看不懂也不想看。

6分钟前
  • kissの樱
  • 很差

到后面完全看不懂,貌似翻译的也有问题

7分钟前
  • 清澄
  • 还行

慢热到悲伤 完全靠金明敏才撑过来

9分钟前
  • f
  • 推荐

能把这剧看完我都觉得自己简直是太对得起两位金叔叔了叔叔们被华丽丽的浪费在这部渣剧中了,后面的剧情根本就是没啥衔接性的完全飞纸条的剧本吧呵呵呵呵呵,法律术语也算了再加个金融术语,我文化不高看个剧这么累真的好嘛

10分钟前
  • 猫久禧
  • 较差

很筋道的一部戏,对韩国司法界的解释比较细腻,感情线倒是一带而过。。。

14分钟前
  • 贝果在唱歌
  • 推荐

140628 不好意思 冲着开头反差萌的粉红线然后虎头蛇尾的完结了压根没看懂 男主自身和与爸爸关系改进还蛮有得看 对律政题材一向不感兴趣=A=跳着快进了好多 女主好模糊 下部剧再见吧=A=

16分钟前
  • 吞屯臀
  • 还行

一堆法律理據沒聽懂但劇是蠻好看的。但好多懸念編劇就這樣晾著,太過分了吧。 金明敏實在是很厲害的演員!

21分钟前
  • AkaneAntares
  • 推荐

看到6集

25分钟前
  • porita
  • 还行

最近对韩剧编剧们很有意见,就不能好好的只讲一个故事嘛!非得加点阴谋才算完。此剧编剧就很棒,就简简单单讲律师的事,loveline都没有,就是结尾有点仓促。

28分钟前
  • 阿落
  • 推荐

金明民真是性感的一家伙。

31分钟前
  • BlackScholes
  • 推荐

感觉还不错、男主冷血律师的人设蛮对我胃口、而且声音好有魅力啊、女主很漂亮、再看吧

36分钟前
  • 奋斗的粽子
  • 力荐

好看吗?后面部分很拖沓好不好?那些和经济有关的法律把我搅得稀里糊涂的好吗?我真的不喜欢这种不能让人舒服的结尾好么?我希望,韩剧不要再有这种痛症了行不?

39分钟前
  • YD
  • 还行

烂尾剧意难平 对剧作和男一都意难平

41分钟前
  • AG
  • 推荐

第一次看完了而不觉。

43分钟前
  • theo-pan
  • 推荐

金敏明!

44分钟前
  • DonyLu
  • 推荐

可惜女主娇滴滴的太蠢

48分钟前
  • Mgmlm
  • 还行

女主脑残所以少给一颗星

49分钟前
  • 阿哲
  • 还行

男主的演技非常出色, 剧本案例专业性比较强, 非传统套路韩剧, 节奏明快反转有趣.可惜匆忙结尾。

51分钟前
  • 我是米兰妮
  • 推荐

看完两集,觉得还行吧。原谅我,大叔控,金叔一身西装实在抵抗不了,冷漠毒舌牙尖嘴利惟利是图,原先形象很冷,虽说失忆是烂梗,可拍了几十年了观众不也接受的了么,可以期待失忆后的表现。女主朴敏英,嗯,越来越漂亮了,表现算中规中矩吧Ps(身材真心好)

52分钟前
  • 张苑希
  • 推荐